我不知道有沒有""業績""只知道每次到年終時...警察特別多...--題外話--我們如果做錯事被罰被照被開單...應該沒話說吧?!那如果警察自己停車超過停止線...或是違規被我們照下來...我們可以去檢舉嗎?蠻好奇這點的...之前不是有討論過遇到黃燈是要快速過去還是就停下來呢?如果已經到路口忽然轉黃燈馬上緊急煞車這樣不是更危險?!想再次確認...不然常常遇到忽然轉黃燈的...
小弟覺得並沒有像大大說的那麼簡單 舉例來說,如果開到一半突然轉黃燈,後面的車又跟很近,那是應該冒著被後車追撞的危險緊急煞車,還是乘黃燈還沒轉紅之前趕快過路口? cph0516 wrote:不違規就沒事了吧,有...(恕刪)
在臺灣,違法犯紀的事情一堆,但總覺得警察只能挑交通,攤販...等,容易處理的事來大執法,難免讓人覺得警察只敢打蒼蠅,不敢抓老虎..臺灣道路因設計不良,藏著諸多陷阱,有些用路人違規也並不是[故意],但是偏偏警方就是愛在這些有爭議性的地方埋伏,因為很容易就可以撈飽飽的罰單..
亂入一下..."傾巢而出" 通常指的應該是不好的事情吧?例如:隔壁王小名被打,用手機摳了兄弟,全部的人傾巢而出幫他打人。(我知道造得很爛)而警察應該是屬於正義的單位吧?這樣有點像是用 "罄竹難書" 來描寫好的事情一樣...
我覺得政府機關應該設一個民眾檢舉信箱將警察的違規照片 及車牌號碼或者可以識別該警察身分的號碼寫下來 再描述 警察違規事項然後違規警察自己也要受罰~繳的罰款繳給國庫要要給幾%的回饋金給民眾當做檢舉獎金~我想這樣警察就不敢隨便亂來了! 我知道警察公務員等等很辛苦但是很少警察會做到刮別人鬍子之前先刮自己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