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用電子收費後,國庫負擔反而比人工收費高出5倍全線人工收費時,聘雇約1,066名國道收費員,高工局一年只須支出約4億多元。但改為ETC電子收費後,每年須拿出將近20億元給遠通電收,造成國庫的負擔比原本實施人工收費時多5倍。政府每年要給遠通20億罰金區區2.2億 繳不起嗎?真是又要吃又要拿...............
高工局不是遠通裡面一個小部門而已嗎?我以為他們那些人都是遠通老闆的奴才?他們幫遠通也幹了不少事,遠通尾牙真該被請上台表揚的。不管是罰單晚繳、免繳甚麼的高工局還拿我們的個人資料去給遠通做促銷甚至我們違反交通規則誤闖ETC車道只要加入遠通幫就可以變成網內互打免費?虧空了國庫的收入,換得遠通會員證一張悲哀!為什麼要付這些吃裡扒外的公務員薪水跟退休金?調查局跟監察院的人是都死光了嗎?怎麼沒有人站出來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