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如下:
1.推行之初大舉"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正義大旗與改善都會區車流分流等正向效益博取人民之認同感
2.遠通一再違反合約確始終不開罰,反而幫忙更改系統,讓上路時程一再延宕,且配合遠通給與予通行費八折優惠把用路人先騙上船,然後再漲價一次ok
3.真正進入計程收費時卻捨最具公平正義的使用者付費之計費方式,而所謂的民調卻忽略大部份每天使用的族群,還大言不慚的說:還是要重視其他人的感受.這般的民調結構與內容完全不具說服力與公信力
4.費率計算完全忽略公平正義,反而行調漲之實的明修占道暗渡陳昌的作法令人不齒
5.所謂的免費其實是拿中長途補貼短程卻要中長途的使用者忍受塞車之苦道理何在???????
6.所謂的地方道路負荷考量更是可笑至極,曾幾何時高公局的任何政策有考量過地方道路的負荷(想當初實施高乘載與閘道儀控對地方道路造成更大的負荷與災難,高公局也未見停歇)
7.所謂的短程免費長程折扣那20~200km的用戶就是活該倒楣囉,所以單一費率全盤考量才是解決之道
8.高公局計算費率完全忽略車輛成長的因素所帶來的收費增加的效益
每天行駛200公里以下的都是活該倒楣的付高額通行費,這是什麼樣的政府,不如收一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