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應該重罰逆向行駛跟酒醉駕車,不知道大家認為怎樣的罰則合理?


Hsir wrote: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恕刪)


從初犯(無致死)開始鞭刑才有效.
只要10鞭隔兩週分三次執行,還有再犯我喊他爺爺!!!
Tango=Net Monitor
應該要從最嚴重的來思考起

車禍後 , 跑掉 , 應以謀殺罪論處 , 同樣的 , 酒駕車禍跑掉亦同謀殺

再來才是酒駕致人於傷/重傷/A1 , 以及一般的過失傷/重傷/A1 , 等等的分別


BlueMoon2100 wrote:
昨天看到重機車被逆...(恕刪)


美國有些州的法律是
酒駕肇事依情節大小
車子法拍所得充公.
吊銷或是吊扣駕照.
更嚴重的話終生不得再考.
車牌上會有酒駕肇事的標示
警方看到可以優先臨檢.其他駕駛看到可以離遠一點
行照註記酒駕記錄.稅金加重.車險提高
等等.....
逆向牌照駕照直接調扣一個月...

酒駕牌照駕照吊銷終身不得考照...及吃牢飯三年不得易科罰金...

惦惦快樂 wrote:
(((((強烈建議 酒駕罰則:)))))

第1次 罰 10萬 關 3個月
第2次 罰 50萬 關 3年
第3次 罰100萬 關 6年
第4次 罰200萬 關 10年
第5次 罰500萬 關 20年

5次以後等同第5次
-----------------------------
只要撞傷人關 3年乘上人數
只要撞死人關10年乘上人數

以上兩項相加
--------------------------------------------
不配合做酒測的:

第1次 罰 10萬 關1年
第2次 罰 20萬 關3年
第3次 罰 40萬 關5年
以後每次罰100萬 關5年
----------------------------------------
((((( 重點在這 )))))

(((只要酒駕抓到馬上關.不用在審判了))))
---------------------------------------------
以上罰則一點都不重
只要喝酒就不開車
永遠跟你沒有關係

新加玻會那麼乾淨.沒有垃圾
因為處罰很重 那為什麼要罰很重
因為這是可以控制的行為
會犯的都是明知故犯
不是無意犯錯的


lee0916 wrote:
不過逆向開車或是酒駕,最低應該都該判處"蓄意殺人"吧,明知會造成傷害還為之!

最低該判蓄意殺人,那最高該判啥?抄九族?
講話用點腦行嗎?不要一股腦衝就亂講
還有待轉區
根本是酒駕和三寶者最佳的保齡球瓶
其實道路使用應該更有效率才是
快車走快道慢車慢道
轉彎車靠邊走
台灣人守法觀念不佳
又喜歡當大爺什麼都要別人讓
國軍應該每一段時間就開裝甲車上一般道路
把那些不禮讓的都收一收才是
BlueMoon2100 wrote:
昨天看到重機車被逆向...(恕刪)


酒駕唯一死刑
吊扣駕照???

然後咧?

有用嗎??

開了一輩子車,臨檢也不過遇到3-5次。

都還是尾牙期間咧。

在台灣,無照駕駛又怎樣???

罰款而已嘛!!!

就跟你們說了,錢能解決的都小事!!


惦惦快樂 wrote:
(((((強烈建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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