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車禍,被三寶突襲...

某法官跟我說
只要車有行駛動作.就一定有肇責
不管蝦密543.最少30%
根據樓主#15樓(惡人...)
那段言論,你應該要錄音,並當下要表是害怕,
這樣可以加告一條恐嚇
基本上是對方的問題啦!別擔心
要右轉也別從頭車車頭轉,哪知道駕駛人會不會鬆開煞車往前?
更何況看不到右車旁的機車...

因為記錄器的視角問題,
就不知道有沒有注意到巷子出來的那部車
不過樓主如果有看到,以後也得注意這種從側邊巷子出來的車,
因為汽車的阻擋死角,你看不到他的意圖,
很難判斷對方是直行還是像這種無預警的轉彎
特別像是「這種」和腳踏車都是有風險性的

雖然沒多大的問題,對方應該全責的,但是能免一事就是省事
車禍不管有沒有人受傷都挺麻煩的...
Justin999 wrote:
但是你明明早就看到了為何還要硬拼?

有時候讓一下什麼事都沒有了

車速也不快啊

法院也許會判定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


太神了,
這位朋友的視野就如廣角行車器錄器一般,
先看了影片再來定奪,簡直就是選擇題,
看了答案之後說,為什麼這題還答錯XD
mir123 wrote:
某法官跟我說
只要車有行駛動作.就一定有肇責
不管蝦密543.最少30%


哪個垃圾恐龍
報上名來啊

幾年前那個助跑姐自己跳上來撞
車子有行駛動作 所以是30%?
去捏恐龍的爛趴比較實啦
勸樓主還是想辦法和解。
不然警察通常都不會判全責的。
一定是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給樓主判肇責。
也許是應注意未注意20%
鬧到法院去一定很難看。
沒辦法這就是小老百姓的悲哀。
可能當時樓主在注意右邊,還是當自己是變色龍,可以左眼看左邊右眼看右邊?
Justice.late wrote:
我綠燈直行對方先是逆...(恕刪)


是的樓主 先恭禧未有大事有褔
判決就請執法單位裁定小的就不飛觸控鍵盤了

但有幾個疑想請教
該路口僅兩輛車且車距也不小
您當時真未發現對向有機車往北行?
當然真要說鏡頭距眼25公分也是可以的
畢竟也笑了些許(我知道不是您說的
再來 兩輛車皆未開始移動而看影片感覺也騎不快 但行經路口且左方視線有遮避
您當時有減速察看再通行否?
G3已修理完畢了

三星銀河系 wrote:
沒看到有甚麼視線死...(恕刪)


人的視角不向攝影機這麼廣..
再加上又是被車擋住的話

樓主的單據都先收好...

choug1026 wrote:
建議手機安裝call recorder 
只要打來自動全部錄音,但line 就不行

blockquote哥您好
請問有推薦的call recorder APP嗎?
剛剛簡單搜尋了一下,找到一個call recorder SKVALEX,但是要收費
其他的看下面留言有人反應錄不到對方說話等等
我是用Android手機,先謝謝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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