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訊】違停婦幼車位一年宣導期即將結束,6/29號起違者開罰600~1200元!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藍色身障車位,除了我打110在現場等以外,從沒看過員警主動取締過.

這粉紅車位,我只能..(恕刪)


說真的我也是

上個月去好事多就看到了粉紅色地停車格

然後一堆無證地車停了被好事多在雨刷上夾紙條

只是有用嗎?

會有警察沒事去好事多開單?

又是一個空有條文但無法執行的條文
大賣場經常看到違停的,私人場所除非商家舉報也難開罰啊

YT.Tseng wrote:
建議開放民眾檢舉 ...(恕刪)


開放檢舉+回饋獎金 才能有效遏止那些違規的人吧
等人被開罰,拿罰單上來問時

我們就知這是不是跟一堆法條一樣,立法立好看的而以

就像腦殘的人停身障車位,有被開罰過嗎?

身殘車位都會被佔用了,更不用說,現在是親子車位又稀擇了一般民眾的車位

這樣只是讓那些敢停的人更有位子停

我們守法的民眾只能摸摸鼻子乖乖找車位了
開罰歸開罰
不知道開罰的效率如何

-馬克- wrote:
去年七月份時,交通...(恕刪)

那汽車佔用重機車位的可不可以也開罰?

不過重機都只有優先沒有專用車位 很可憐
這樣也不錯啊
很多人都以為私人停車場罰不到

這就代表,法律一樣可以介入私人停車場

未來建議增加更多法規,私人停車場仍然視為道路的一種

為什麼警察不能去好事多查?警察就是公權力,公權力面前你商家是啥東西?

公權力,懂嗎?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藍色身障車位,除了...(恕刪)


停車場法已於105年11月9日公布修訂第32條規定,禁止駕駛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要求停車場經營業發現占用行為時,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汽車駕駛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馬克- wrote:
去年七月份時,交通部...(恕刪)


警察開罰?店家檢舉?

台灣人本身就是要重罰才知道痛,這樣會有抓癢效果嗎?

臉皮厚的多到數不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台灣人!
太好啦~ 這張證終於可以發揮效果了...
不然放在擋風玻璃前面都曬到退色了也用沒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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