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惡意逼車、道路競技、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6月1日起加重罰則扣牌半年!

擋路的烏龜怎麼都不會處理一下
水唷 罰起來
反正政府區的是錢 被抓到 就沒辦法了
沒被抓到 就運氣
艾薩克 wrote:
交通部將於6月1日起(恕刪)


這些規範都是給自律的用路人遵守的,至於少部分私慾的用路人再重的罰則也必須要容易舉証告發才能達到效果,現在行車記錄器幾乎是標配了,用影片檢舉這些逼車容易,但道路競技(超速)與消音器噪音就舉証只靠警察站崗的效果不大,除了廣設區段測速與噪音執法務外,也沒其他辦法了
節假日去各個山區站崗抓那些2/4輪死飆仔,罰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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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牌後及吊照後若無視仍上路呢?

這才是重點啊,無照罰責應該要分流,

未考照的無照可以照現行罰責,但吊扣後還無照的應加重,

不止加重罰款,更應該以刑法度之,沒被關很多人是不會怕的,

這些吊扣後無照上路的就是現行法規永遠補不到的漏洞啊!
只扣牌不扣照.......

現在多部車的人一堆...有用嗎?

要真有效扣牌外+扣照比較實在
艾薩克 wrote:
交通部將於6月1日起(恕刪)


那烏龜車呢?

沒事~被保護的好好der
‧°∴°☆﹒°☆﹒﹒‧°∴°﹒☆°∴°☆﹒﹒. °.﹒‧°∴°☆‧°∴°﹒☆ ☆°.﹒‧°∴°☆°
支持這項法案

喜歡飆車的人 (我也喜歡),到專業賽車場去,不要在路上害人了
修法從嚴

執法從寬

路上一堆改排氣管製造噪音的重機、跑車,各位何時看到他們被臨檢過?



改善交通的方針是什麼?除了靠檢舉達人在網路上的發文。

名正言順的 國道警察、交通警察,應該多拍些執法的影片,多發文、廣傳,讓人人知道,警察不是塑膠

訂這麼嚴格的法,卻沒有執行,或執行卻沒有人知。一點效用也沒有

EX: 車主自爆,這就很有教育意義。 只是被刪文了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6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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