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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規定如下

汽車:
本項汽車設備變更須由原汽車(底盤)製造廠、汽車代理商或依法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列有汽車車體(身)打造業或汽車修理業者(以下簡稱汽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後申請變更者,須汽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為近光頭燈者另應裝設具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起。

2.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
(1)由燈前一公尺處之頭燈試驗器進行量測,如圖一、圖二所示。(單位為公分)。HH線及VV線為穿過近光參考軸之水平面與垂直面和此螢幕的交叉點。角度HVH2-HH為十五度。

(2)近光燈需提供足夠清楚的明暗截止線(cut-off)以作為調整之用,在配光螢幕VV線左側為水平直線,而另一邊則不應超越HV/H2線(圖一)或HV/H3/H4線(圖二)上方。

(3)應校準近光光束使明暗截止線水平部份位於HH線下方十公分處,其轉折處應位於VV線上。若校準後無法符合近光燈之配光要求,允許在水平方向左右各0‧五度(八‧七五公分)範圍及垂直方向上下各0‧二度(三‧五公分)範圍內。



機車:
本項機器腳踏車汽車設備之變更須經原機器腳踏車製造廠、機器腳踏車代理商或機器腳踏車修理業(以下簡稱機器腳踏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後申請變更者,須經機器腳踏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2. 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

同汽車(條文圖型都一樣,不再PO)



仔細看,好像沒有規定一定要改魚眼才能驗.
只要光型能過都OK的樣子.到底是不是這樣????
有人沒裝魚眼也驗得過嗎????
(僅究檢驗部份來討論,請勿筆戰對向來車會很痛苦的事)
一般大燈燈泡都是直接發光射向遠方

而HID燈具的不同在於若為反射式 在燈泡前方有一罩子

罩著燈泡 燈光均會往後射 藉由燈具反光片匯集後再往前方投射..

如此一來燈光平均 射線也可控制

而魚眼則是一般燈具改HID的改法 在於燈泡前方加置一凸透鏡

也是採取將光源混合打散在射出的原理 ..但..

不管魚眼是原廠或是改裝 也不管改裝的有多好 還是會打鳥

因為只要路面不平 或車有震動 魚眼即會反射出各式不同的燈色(從遠方看更明顯)

隨角度而變有紫色 紅色 或藍色不等

這也就是有很多人被說打鳥燈 自己下車看卻沒有的原因..

有魚眼還是得再加裝水平自動調整滴

下次可再路上注意看看唷
Lovecar wrote:
一般大燈燈泡都是直接...(恕刪)


鹵素燈近燈它還是會有燈罩的,它利用前面的反射燈罩將光反射在大燈的反光面,再利用反光面射向前方,在前面可以直接看到燈泡的都是遠燈,H4那種遠近燈一體的我就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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