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飆車、又粗心...釀成悲劇!!!真的請各位大大...千萬不要超速、也別飆車!...為自己、也為他人......


lovelpc wrote:
法官不是笨蛋....去看看報紙吧...
10萬元交保的理由很清楚....
要是沒來由的亂交保....家屬會同意嘛??


家屬可以決定能不能交保?...

別開玩笑了..

至於法官是不是笨蛋?..我想不是..
但是我相信法官判斷能力的國人是越來越少了...
如果可以撞倒那麼多人,那代表說紅燈已經有過了一點時間而足夠讓那幾個騎車的人停下來了。換句話說那台休旅車在接近路口之前就已經是紅燈了,就算不撿打火機也不見得有想過去停下來吧…

不過在這事故中也給大家一點教訓,就是隨時注意後方來車了。不要以為車停定等紅綠燈就代表是安全了,瞄一下照後鏡保持警覺吧。

但問題是大家的機車有幾台照後鏡是完好無缺的?
又有幾台照後鏡的角度是可以讓你隨時看到後面的情形呢?
不多吧…
更不要說很多人騎機車連照後鏡都不會去看了…
除了重判加上媒體給他宣染一番外~
總得殺雞儆猴一次~
讓所有駕駛人行人可以更加謹慎~

阿淇毛 wrote:
kitty&wally wrote:
大家都在罵這個駕駛!...(恕刪)

台中這還算小咖啦!
來台南看看台南勇將!
從沒抬過頭看紅綠燈!
小命一條.要!拿去啦!
而我可是小命一條.拿去就沒了!
說真的!我每次過馬路都要看一下有沒有勇將出現!(因該是看還有沒有)
又想到我同學和她姐的轉述對話!
姐!前面有警察要我們下車耶!
怎麼可能會有警察!最近很多冒牌警察!那一定是詐騙集團!
我聽了真的很無言!



我是做廣告設計的~
北到台北南到屏東~我幾乎每個月都會跑個幾次~
似乎台南人沒你說的那麼恐怖~
每個地方都有這樣的人~
就像black19所講的~
這是一種社會風氣人民道德的腐敗~
全台都有這樣的人~
請你別說這種人全都在台南~
心隨境轉 境隨心轉!?
昨天看到新聞真是了一跳.說是為了撿打火機.實在是讓人不敢相信.難道他沒有酒駕嗎

其實飆車很安全有自己的一套規則.我這樣講或許有非常非常多的人不會認同這個講法

如果你曾經是同道中人.就明白我在表達什麼

往往飆車肇事滋事都是某些白目之人所造成.大家時速都一樣乖乖的排隊遊街

就那些XXX喜歡耍帥再陪車.以為自己技術多好車子性能多棒.

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而囊禍.並不是所有飆車或開快車的人有罪.

PS.請勿筆戰

...
一些人開車都自以為是.....自己去撞死就算了~還去撞別人~真是ooxx....
最討厭那種明明前面是紅綠燈...還不減速...非要快到時才踩煞車!~還有那種車道亂切的...或是跑慢車道跟機車搶道的....
我開那麼久的車都還沒超速...搶道跟亂切車道.....但每次騎機車~都會遇到這類型的駕駛人~

講句難聽的...這些人..要死就死遠點...不要牽扯到別人= ="

對此篇文章的內容有感而發...吐吐怨氣...
或許這真的是他倆的命,
但這種結果太傷人也太讓人心碎,
之前出了車禍,
到現在我過馬路都有陰影,
只能說酒駕及粗心的駕駛真的無法讓人原諒,
因為一時的粗心害了別人一輩子,
身體的創傷可以復原,
但心理的傷痛會一直存在...
我還是不太敢載人啊...
雖然是喜歡的女生...但是不是女朋友
載起來總是怕怕的..雖然對方家長也熟...
還是....
載起來比平常更謹慎10倍...時速從平常騎的60-70降到50左右...

後面載的責任很重啊

我覺得車禍等事情很多就是因為現在社會普遍責任感低落

連車都在亂借的...
人都亂載的...
如果出事了怎麼辦呢?
我承認
我開車會超速
但是我絕不隨意變換車道
也絕對不闖紅黃燈
現在的車車隨隨便便就可以破百

所以我並不認為超速有啥不對
但是酒駕,隨意變換車道,闖燈
就千萬不可以
害人害己

個人想法..勿筆戰
謝謝
有些人總是要等到事情發生才會去注意

今天晚上約7點時送女朋友回家
等紅燈轉綠燈約3秒後才起步
已經過了停止線約2公尺了
左手邊還是有一台機車鑽了出來
而且還沒開大燈
大剌剌的從緊急煞車的我面前騎過去
啊現在是怎樣?
紅綠燈參考用就算了,還當已經過了快一半的我是死人?
叭完他就給他喊下去"別闖紅燈好不好?"
得來的是一句"靠邀~~X!"
不開大燈+蓄意闖紅燈.......哼
我只希望這種人出事時別害到別人!
========================
題外話
個人認為喊那一句並沒有錯
遺憾的是女朋友並不認同
還說"他要闖就讓他闖,管那麼多做啥?"
嘴上不敢說,但心裡冒出一句話
"喵的~~!我可不想以後死在這種人手上呀"
這個駕駛只想開快車,並且危險駕駛,不管是不是撿打火機 (還是故意撞人,因為數分鐘前
的超慢車不爽),使用點煙器也是一樣,可以停下車再點煙,不過以時速90KM在市區飛車
就是危險的行為。(市區速限是50KM),還有出事之後避不見面,就是可以知道惡駕駛根
本沒有和解賠償的誠意,應該是要重罰關久一點,並且永久不能考駕照和買借車,敢借車的
親友必須負責連帶賠償責任。危險駕駛就是應該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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