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愛好者 wrote:重點是.....通通無罪.......(恕刪) 哇! 法官真英明, 大家一起來收紅包囉!反正貪污無罪! A錢有理! 是因為這個行為不在法定列舉的職權內, 頂多是逾越法定職權罷了! 唉...扯遠了, 回歸正題; 遠通電明明一直沒達成合約的要求, ETC車道卻一直加開; 合約訂假的喔? 說沒有圖利財團; 沒有官商勾結, 當納稅人全部是笨蛋嗎?
ufaf0055 wrote:各位! 千萬不可以為...(恕刪) 要抵制就更徹底一點,快到收費站前就用60km在內車道滑進收費站,到進站前500米才切到回數票車道,讓ETC車道快不起來,這樣就會有更多人用回數票了
如果這個免裝 ETC 的方案早兩個月實施,小弟就不會收到誤闖 ETC 的罰單了 ......... 自己的車子有裝,因此一直以來都是走 ETC 車道,哪知有一天換開公司的車子,跟同事談事談到直接通過 ETC ~ 慣性使然!就這樣 $ 飛了!!!不過說真的,有真的用過 ETC 的朋友,應該多少可以體會到機子的電力真的很持久,一顆 9V 電池可以撐 1 ~ 2 年 ...我也看過新加坡的電子收費器,機子看起來雖較有專業感,但是屁股會接一條線到儀錶板內,真的很不好看,也不能隨意更換位置。只是只剩上面的優點,因為就是上面這優點,變成收費閘道不能擴大,經過還是得減速 .... 而且也很不欣賞那種財大氣粗的老板 ~國道高速公路,您真的賺夠了!也賺的很飽!更抓住很多獨享資源,連小小的專員,都擁有『飲酒送禮』的紅利呀 ~該是降低收費金額,反應實際經營(維護)成本的時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