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lu1 wrote:如果那塊後檔只要幾千元,我其實不是會那麼計較 .. 只是我早耳聞後檔玻璃不便宜,而我也打了電話給原廠的朋友問了後檔價格,口頭報價大概是一至二萬元,我 ... 這麼努力也是想連絡工程車主分攤一點損失!小車的痛苦 .. 還是怪自己不小心啦! 開版的大大你的後檔玻璃和同一集團的雙生車是一樣的!並不是進口的!如果你的朋友告訴你它很貴......或許你要思考一下,你們的交情是否搆得上朋友希望你把他當朋友,而他真的也把你當"朋友"
maix666 wrote:(恕刪)依據你這個情況是可以要求吊車賠償的舉個例子壹輛卡車違規停放路口轉彎出若有車輛因轉彎時未注意看到違規停放的卡車造成轉彎車輛撞擊或是人員受傷違規停放的卡車司機必須負民事及刑事責任你的狀況也相同 你舉的例子路口轉彎處是根本不能停車,就是怕發生如你舉的這個例子造成事故。但是現在只是吊車停在他不能停的停車格,(這裡還是可以停其他種類的車子),事故會發生的原因是車主自己的疏忽,碰撞上去的。這兩個是有差別的。
有一另種〝公共危險〞的想法,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記的有一個案例是:一位女生上班途中因故騎機車摔倒而撞上路邊加油站違規放置廣告招牌的悲劇。(我想大家應該記憶猶新)招牌不會動只是放在不該放的地方、而女騎士是自己撞上.......所以加油站是應該只收到廣告違規單.........這樣說的過去嗎(我是不能認同啦)大家思考一下唄~!
我覺得之前說的都有其道理, 我的看法是比如今天是摩托車騎士撞上停到停車格外面靜止車輛致死,如果法官認為騎士本身錯7成, 那麼汽車車主要負擔3成責任,如果法官認為這人命加機車損失費用本該賠300萬, 那麼汽車車主要負擔3成就是90萬,相對來說汽車如果修理3萬元, 汽車車主也可要求3萬的7成就是2萬的理賠,所以最後就是賠90-2萬= 88萬,所以如果今天因為不當停車而致他人死亡者, 一定也有部份責任的,今天樓主這情況也可以這麼去看, 如果法官認為樓主要負一半責任,對方就該賠他一半修車費,但相對的吊車車主也可以向樓主要求賠償一半的吊車修理費,(因為對吊車車主來說, 他的吊車損壞本身也要自負一半責任)所以求償是否划算就要盤算一下了
vivi_ibook wrote:有一另種〝公共危險〞的想法,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中略)大家思考一下唄~! 就用您舉的例子,若是把路邊違規放置的廣告,換成有人行道不走,站在馬路邊的行人呢??路人重傷,機車騎士身亡!!路人要賠償機車騎士嗎??
hanslu1 wrote:今天下午要將車輛停放...(恕刪) 老闆,不是要數落你,只是這個是非觀念要先了解一下。從你照片看你的車那麼殺大概是因為你到車耍帥然後撞上的。基本上停車看到禿出那麼大一塊應該是會很小心才對。而且速度如果不快的話應該不至於會破掉。以上不是批評啦,只是合理的判斷。既然是靜止的東西自己去撞上去,還要這東西賠償你。嗯很特殊的觀念。就如同有台休旅車的保險桿是禿出來的那種。結果自己的車去撞到了,因為他保險桿禿出來所以你撞到他,你要他賠償。嗯嗯真不知道該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