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學曾被警察攔下開單,
當時的情形是他騎機車載女朋友,
女友坐前座他坐後座騎機車,
左手摟著女友,右手伸長單手騎機車,
就被警察攔下,隨然被攔下時有求情,
但是當時警察的臉很臭口氣也超差,
硬是要開紅單
違規事實:
【以乘客在前駕駛在後之危險駕駛行為行駛】
前面乘客還未戴安全帽,這張紅單讓他繳了12000+500元
繳罰單時問了一下謂何這麼貴...得到答覆是
這是屬於公共危險之類的違規,與酒駕屬於同類型所以是高額罰款,
白白被罰了12500元
乘客本來就該坐後座的,這種情形在幼稚園國小上下課時常見到..
各位大大載送孩童的時候是否也應該注意一下安全與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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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跟同學求證了一下,沒想到還加了一項: 強制險過期4個月~
所以那張罰單是12000+500+6000=18500元
當時這件事被大家虧笑了好久~~~
不管是樓主想分享他使用的方法
或是網友所考慮的安全性疑慮
其實都是想讓他人更好而已~
不過以騎機車載小孩並不安全的前提下
當然能不以機車載最好,但現實總是跟理想有差距
我覺得還是穿雨衣帶好安全帽比較好點
我是買有頭套的雨衣給小孩穿,將頭套套好再將安全帽帶上
這樣雨水就比較不易流進小孩的身體了
樓主分享美意不錯,但以意外發生的情形來想,小孩可能會被塑膠布纏繞者跟機車一起翻滾
一定傷很重,另外會不會也有缺氧的機會?
也有網友說時速不快,摔不嚴重.這也很難講...
我有看過一個事故,待轉的騎士被旁邊要待轉的稍微碰到,重心不穩倒地撞頭!流血不止...
車禍發生時真的只能看運氣,看速度不包準人沒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