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lf_Hitler wrote:呼籲只要酒駕致人於傷...(恕刪) 吊銷駕照一點用也沒有,這些酒駕渣渣無照還是會繼續酒駕的,放心吧!鞭刑併科罰金應該是個好辦法,比較不浪費國家資源。不過有些團體喜歡假掰裝菩薩心腸,要鞭刑我看很難
立委諸公 都只關心 有無利益 有無選票像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政策多半是充耳不聞最好的例子國內的汽車強制險 努力了多少年才成功國內汽車經過了多少年才有雙安+ABS的安全配備(人家國外是6安+ESP.....我們的配備比泰國還不如@@)除非今天的受害者 是某某的高官子弟 紳士名流(像是國父的孫女掛了 才有後座繫安全帶的規定)哀....這真是台灣人的悲哀不過只能盡人事了 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