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糾紛導致暴力行為...昨晚的經驗分享..各位會如何解決?

[skyjackie wrote:超車糾紛?通常我也都是遇到慢速車擋我道....(恕刪)]

開慢車擋路只是駕駛道德和違規的問題,雖令人討厭,基本上並不違法。可老兄您自述的行為,逼人撞車、打斷人手骨?至少可能涉嫌觸犯刑法強制罪、公共危險和和重傷害等罪。若依去年七月一日刑法修正後新制,不再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一罪一罰,刑期累計。還在Mobil01講得這麼得意,不合適罷?

開版大大碰到的那輛車,呃,不會正好是您老兄?或者您是在反諷或黑色幽默,那就恕我程度淺看不懂,誤會了。
botdf wrote:
雖然已經是24小時前...(恕刪)


先恭喜樓主、家人、車都平安無事。
樓主的建議很有用,處理的判斷也很正確,不過最後狂飆那段......
有可能遇到其他的危險或造成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危險。

在能做到的範圍內盡量不要造成其他無辜第三者受害,
如果你狂飆闖紅燈造成什麼傷害意外而你沒停下來查看,
那是會被發佈通緝令的,人命也真的賠不起(能用什麼賠?),
而且追你的人還是追得上來,一陣拳腳棍棒的混亂也還是避不掉。
所以道路狂飆追逐沒什麼好處。

建議最後那一段改成:

你可以用狂飆的速度先正面撞對方單側前輪(這時可合理化因為拿來當作自衛手段),
讓對方無法開或開不快,再放心去找最近警局避難,帶條北北來抓人。

不過整個過程最好還是錄下來,比較不會有後續糾紛。
最好找個有監視器的路口。

車上裝監視器,則是最佳手段,小弟正朝這個方向邁進中:
行車錄影測試
第一我覺得你不要跑越跑他越想追你, 而你開很快又闖紅燈全家生命若萬一有個閃失怎麼辦?
你應搖下車窗跟他說明不是不讓他超車, 態度和善一點, 他就氣銷了, 無淵無仇的不可能對你亂來的,
開車出門遇人想超車能讓就讓, 不需逞強惹事, 平安開車為重.

CANON 5D, BG-E4, 24-70 F2.8L, 50mm F1.4, 100-400mm F4.5-5.6L IS, 70-200 F4L
小弟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機車族..
可是我覺得~~現在很多用路人都是那種欺善怕惡或是死皮賴臉的..
欺善怕惡的..看到你比較弱小(就算只有一點點也好)也要拼命佔你便宜!!
死皮賴臉的..除非遇到惡的人~~不然全馬路上就他最大!!
看到很多前輩的發言..也比較懂得怎麼在發生狀況時保護自己!!
所以我從有想買車的念頭時就開始打算..
以後買車絕對要買一台BMW~~這樣應該可以減少很多糾紛

PS:三更半夜的..還是不要在外面亂晃好~~現在治安真的很差!!
airbag wrote:
不知道台北市郝市長在...(恕刪)


這段話很不客觀說

這種事每個縣市都可能發生 何況警察歸警政署管

你說多發生在台北 把數據拿出來 不要老說些沒事實根據的話了
Don't use the "blue bird" vs the "chicken leg".
manmax wrote:
住在這種整天以口號治國,以口號拼治安的國家裡
除了自求多福以外
身為善良老百姓的我們,還能有其他方法能免於恐懼嘛??
像樓主的例子,要是沒逃掉,搞不好就是斷手斷腳了
更慘一點可能就身首異處了
打電話報警?? 警察也只會叫你快點逃,有個屁用.....


正是如此, 學學我吧, 車上與包包必備 "防身武器"!

至於啥武器,自行問一下&衡量一下就會知道啥很好用,這邊就不做公開討論了...
http://www.zhe-feng.com.tw/
你應搖下車窗跟他說明不是不讓他超車, 態度和善一點, 他就氣銷了>

這麼怎可能,他都一付要殺你了,你還開窗,你的機會只有二分之一,
他萬一氣不消,你剛好被圍住,準備說再見!!

這麼簡單就不需要警察了....
Chinan wrote:
這段話很不客觀說這種...(恕刪)


+1

蠻無聊的!
airbag wrote:
不知道台北市郝市長在...(恕刪)


無聊+1

這應該要移除吧~ 專打嘴砲
5D BGE4+50mm 1.2L+24~70mm L+135mm L+福倫達 125 marco 快樂使用中, 85mm LII 到家囉,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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