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不及義 wrote:
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
國道都至少 3000 元起跳.
版主記得
7 天內務必截取畫面(檔案大小限 50 M以下)email 上址檢舉.
(只貼 youtube 網址不會受理)
免得早晚有人被牠害死.
因不確定所屬管轄單位
建議版主同時將畫面寄給台中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檢舉.
開板大的影片中,早上07點52分的23~24秒間有一支牌子,是『快速公路養護終點』,過了那一支告示牌就屬國道,直接向國道警察局檢舉就可以了,應該是國道七隊的轄區,隊本部就在附近而已。
另外,那個地方的省道警察管轄權是屬於彰化縣警察局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