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生車禍,有點不知所措...(文長)

反正你撞倒別人,是你不對,還好人沒有什麼問題,遇到這種獅子大開口,走調解看看,如果條件合理,你再多出一些,相信問題會圓滿解決的

ruby6436 wrote:
在高速公路行進間後車撞前車,過失一定在樓主的,
這事上法院, 刑事過失傷害應該會成立,
樓主要出的
1. 有請律師要律師費用,約5萬元
2. 判刑後易科罰金之罰款, 一個月3萬元
3. 人車賠償費用
對保險公司來說,他只須負擔第3項費用,
樓主跑幾趟法院,判刑多少和保險公司無關,
官司拖個一年半載保險公司更高興


1.非必要
好奇的是 您是跟哪家保險公司承保阿?


您的保險 弟三人險種有哪些可以列出大家參考一下再進一步幫您分析~~~

RiskYC wrote:
1.非必要...(恕刪)


是非必要沒錯,因為看來樓主是沒贏的機會,請是多花錢的

ruby6436 wrote:
是非必要沒錯,因為看來樓主是沒贏的機會,請是多花錢的


我也是這樣認為,請來多花錢的。
我看過的存證信函都是透過郵局寄送的專門存證信函表格。

-quote-
撰寫存證信函的要點

   存証信函應使用郵局印好的存證信函用紙,或「其他同格式紙張」〈例如將存證信函紙影印〉書寫,此為民國七十九年修正郵政規定所增訂,並自七十一年五月一日 起,由計字改為按頁收費。故存證信函用紙必須以郵局購買者為限,尚得以其他同格式紙張為之,但無論如何,於書寫存證信函時,仍須遵守以下各點:
-unquote-

你為什麼不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非得跳下來處理 ?

對方上了法院也不一定要請律師,行使自我辯護權總行吧..

當過公司法務的我,也替公司上過高雄簡易法庭。

答辯狀網路上一堆,自己寫好像也還好,

簡易法庭,小金額的法官才不會想理你咧。這種案件法官開庭只會叫你趕快和解。

然後雙方開完庭會在門口吵架,被法庭門口駐警請出去罷了。

五萬塊的東西,對方最好會請律師出庭。(除非他兒子是律師).

你為什麼還要幫他出4000? 因為沒辦法上班工作難道薪水也要你賠?

我覺得你可以求助真正的專業法律諮詢。當然是免費的會好一點。

這時候有律師朋友就很重要。

但回歸重點。

你為什麼不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非得跳下來處理 ?
你為什麼不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非得跳下來處理 ?
你為什麼不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非得跳下來處理 ?

ken710503 wrote:
哈哈哈,這算哪門子的...(恕刪)


有錯字⋯⋯⋯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ken710503 wrote:
我看過的存證信函都是...
你為什麼不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你非得跳下來處理 ?
(恕刪)


1. 對方提告刑事不用請律師, 交給檢察官處理, 只要有被撞有傷, 對方堅持提告就行
2. 因為對方要提告刑事, 保險公司只管民事賠償
3. 如果樓主看到存證信函就受不了, 改天收到以被告出庭的傳票不就更震驚, 而且應該會被判有罪
如果對方真的有點法律常識有時間想玩下去, 上了法院樓主不過是在打一場不會贏的戰爭
都已經2個多月了, 樓主連對方總共想多少錢才能和解都還不清楚, 處理的也很不好, 沒出價如何還價,
真上了法院, 對方或許要不到多少錢, 但是對方看來是要修理樓主了
bpff8 wrote:
2014.12.07...(恕刪)


基本上就:
1.行進你車頭撞前車車尾 輸(責任你一定比較大)
2.對方當天做完筆錄有醫院診斷資料,小心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請參閱下列法務部說明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36929&ctNode=7951&mp=001
當對方開口10W你可能都要吞下去,不怕揹刑事罪名那就另當別論

你擺明就是不想自己貼保險與原廠估價中間價差那2W,你的車會願意拿給對方認識的修??
沒事請不要跟前車太近吃虧一定是自己

有保險,請給保險公司處理!

不要私下跟他談,妳的保險公司可是有一群龐大的律師團!

對方不敢亂來!

bpff8 wrote:
2014.12.07...(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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