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妄之災的車禍.已經圓滿解決!

只要對方律師不是古美門等級的

你就穩贏了

gigaete wrote:
9號我在新竹太原路...(恕刪)


基本上後車追撞 100%責任

未保持安全距離 未注意前面車況 或後方本身超速行駛

gigaete wrote:
9號我在新竹太原路...(恕刪)

出險很快恢復原狀
就算保費會多一點,也比自己跑法院方便合算
沒保險,你慢慢等有共識吧,目前看來是沒有...
這樣撞修復要四萬三?

行李箱凹陷
保險桿裂開

還有傷到哪裡?

這種車也要列入三寶等級嗎?
就算不是會車,一般鄉下也常有狗狗貓貓衝出來時也是大腳重剎。只要不是惡意逼車剎停(如果是對方一定會公佈行車記錄),一樣是後車的錯多啊。
不過樓主沒注意到一個問題,當原廠報價換新時,是需要考慮到折舊。

依行政院公佈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又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十分之九,也就是說車齡五年以上之汽車,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照片不是很清楚

從你貼的照片
看起來

要修到四萬

是很不可思議
後車撞前車的確不見得是100責任
但警察初判表一定是肇事主因

重機的車主這樣說也是沒錯

(當然上法院也是可能判100%)


daijobu2013 wrote:
要求對方作藥檢吧,...(恕刪)
"後車撞前車",後車還能說甚麼呢!?
不過真的建議車主趕緊添購行車紀錄器吧,
加減保障自身權益!也減少有理也說不清的冏況...


estroout wrote:
大哥...你停在路...(恕刪)


他是會車呢?

我實在不懂,為什麼要開進去旁邊車道,除非會車真的不會過有些人會開進去一點點

後面重機沒注意追撞

當然是重機的問題

務必請你再次思考一下這問題

---------------------------------

回樓主:

應該有拍照吧!調解不成就別退讓





我覺得對方還好呀,也沒有甚麼特別情緒

他只是試圖試試看,爭取自己權益而已


不過我相信,最後大部分責任還是在他那邊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