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訊】交通部將推動「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制度,初期自主登記最快明年實施!

講白一點就是誰開的車罰單誰收,違規記點記誰就對了。
現行狀況就是汽車所以人(車主)無駕照,但是有駕照駕駛人違規
這樣只有罰鍰車主沒有違規記點

還要登記駕駛人
主要是要針對駕駛者違規記點用的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汽車駕駛人6個月違規記點答6點吊扣駕照1個月1年內吊扣2次,再違反吊銷駕照

瓊斯 wrote:
交通部日前發出公告,...(恕刪)

瓊斯 wrote:
交通部日前發出公告...(恕刪)

這就是官商勾結吧?要圖利保險公司也太明顯了,連帶受益的還有銀行跟融資吧!!
汽車業要嘛起飛,要嘛跌入谷底...;保險是認車主年齡,從人制。
還是鼓勵大家以後只保強制險就好,真的不知名間疾苦。
大家別生氣
這做法跟房屋與戶籍的概念是一樣
房子屋主政府有等級扣房屋稅,該屋戶籍也有另外登記
換個角度想,如果肇事逃逸,只能查到車主,無法找到可能實際駕車的人,或是這台車實際開車的人與車主不同,可能在發生事故時就容易較快釐清可能是誰開車的。
這跟汽車保險關連不大,因為現今保險規定是看車主來算費率,如果肇事理賠就要看實際開車的人還有保險的種類
如果非車主開車肇事,要直接推給車主,那車主就要負擔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賠償,那車主也很累
我想,這其實也在保障車主與出事時的責任
就像房子是我名字,出事了總不能一直找我...純討論提想法
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大家別生氣這做法跟...(恕刪)


依目前不明確的資訊來看,確實讓人覺得這是多此一舉的政策。

1、怎麼肯定登錄的「主要駕駛人」就真的是主要駕駛人?

2、既然不可能規定登錄以外第三者不得使用該車,那到時不管找「車主」或「主要駕駛人」的情況,與現行制度又有何差別?

3、車子什麼時候是第3、第4、第5…駕駛人使用不得而知,到時也會與第2所說的結果是一樣的,問題還是回到原點!

4、不管家庭(非個人)用車、公司用車(不管登記在公司或個人名下),大概都不會有固定的「主要駕駛人」,到時只能隨便找個頂上而已,那這個政策又有何義意?

5、既然粗看之下無助於現行制度的改進,相關單位又無法說明實施此政策的差別,那就不免會有版上眾人所說的疑惑產生了。

若公司的車子多,使用者又流動率高的情況下,這又如何真正落實「主要駕駛人」的登錄制度呢?光是一天到晚辦理此事就飽了。所以個人就目前看起來,這只是個擾民且多此一舉的政策而已,相關單位若無法說明此政策實施的前後差別及其必要性,民眾是很難買單的!
忘東忘西 wrote:
交通部一直都是一個存...(恕刪)

不對喔~交通部轄下單位組織可大了。
早年連電信總局都是交通部管的⋯
君不見一堆立委,拼命往交通、國防委員會擠?
諸位有沒有發現
無論執政如何更迭,能在交通部與底下各大單位掌權的都不脫那幾個人?
交通幫早不是啥傳言
只要這批老醬油腦還在,基本上不會有任何改變
只有些荒誕光怪陸離,完全偏離民眾需求的政策出現
台灣的政府真的是沒能力做有用的事,專做這些無聊屁事~~
能否修法將酒駕致死改為終身監禁(別跟我扯無期徒刑,那等於是關10或15年左右吧) ?
或是禁止各車廠使用自發光儀表~因為它導致晚上一堆三寶以為自己有開大燈,
有次停紅燈提醒一位大媽沒開大燈~她居然回我~"喔喔~沒關係我看得到....."
(那豈不是誰撞到她誰倒楣.....)
光是沖著這句~根本就應該把她的駕駛給吊銷了~~~

瓊斯 wrote:
交通部日前發出公告...(恕刪)

燃料稅隨油徵收呢?
這是政府為了方便黑道及討債公司方便追殺車主嗎???
搞這個還不如推動保險跟人不跟車
這樣車主買誰就無所謂了
疊床架屋,不從根源解決,都是假的

再者,汽車主要駕駛人,我隨便弄個人頭登錄,政府也拉不長,吹不破我..奈我何??

瓊斯 wrote:
交通部日前發出公告...(恕刪)


這政腐從上台後一直推出腦包又擾民的無聊政策
有誰治得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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