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ng1971 wrote:
請問樓主您知道什麼是"全險"嗎? 那您還在煩惱什麼呢?...(恕刪)
大哥... 不要害樓主了! 仔細看一下保單吧!
一般所謂的全險指的是車體險,這個是賠自己的!
另外還有第三責任險,這個才是賠對方(人&財損)! 還有一個是乘客險,顧名思義就是賠乘客... 至於強制險只賠人
所以根據樓主這件case,
1.全險只會賠樓主的車
2.機車駕駛人就要用第三責任險&強制險去陪對方(人身&財損)
至於車禍黃牛,就是標準的以刑逼民!
在台灣只要是車禍有受傷(隨便畫個小傷口有流血就算),應注意而未注意就算是過失...
就看樓主對法官有沒有信心了...

建議樓主在這邊問不準,這種事還是交給專業的吧!! 請去請教律師!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