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突然煞車害後面車撞上來,是誰的問題呢?

後車撞前車,沒意外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後方全責
mr.壹陸捌 wrote:
可能為了閃東西臨時...(恕刪)


印象中道交條例就寫說要保持出“ 隨時可以煞停的距離 ”
前車是否故意是另外一回事,你沒保持可完全煞停的距離“比例”一定不少

Ps.開版是在討論同車道時的前後車關係、並不是變換車道時的前後車(不同)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曉杯子 wrote:
我之前為了閃馬路上...(恕刪)


_恭喜,你是對的,對到無極限.....
實際上開車為了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被別車插進來
然後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被別車插進來
然後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被別車插進來
然後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被別車插進來
然後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



mr.壹陸捌 wrote:
可能為了閃東西臨時...(恕刪)


後撞前,支線撞幹線,轉彎撞直行

除非有特別證據都是前面的賠

jamesfong1023 wrote:
_恭喜,你是對的,對到無極限.....
.(恕刪)


嗯~~~
下次我要閃【蚊子】~~~!!!
ban1130 wrote:
實際上開車為了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被別車插進來
然後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你變換車道,每次都確定要過去的車道都有2倍以上的安全距離你才變換?
如果不是,那你也不是一樣去插別車的安全距離嗎?讓別人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

Leon19680819 wrote:
雖然法律定義幾乎是...(恕刪)


只要你能舉證前車是無故急煞,那前車就會有肇責

不然的話,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就是全責

沒有道義責任這種事

我要急煞時如果還有餘力,會看後照鏡判斷後車狀況,但那只是為了避免後車撞到我後我還要處理一堆有的沒的。我有保險不怕被撞,但被撞後我還是要修車出險,所以仍然只是考慮我自己而已

mr.壹陸捌 wrote:
可能為了閃東西臨時...(恕刪)


如果可以證明是為了閃東西而臨時煞車就沒有錯
不然原則上是後方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後方車錯


我的原意本來就是要表達[要保持安全距離是很難的]

看不懂嗎

jcyao wrote:
你變換車道,每次都確定要過去的車道都有2倍以上的安全距離你才變換?
如果不是,那你也不是一樣去插別車的安全距離嗎?讓別人又再一次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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