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看看吧~~
我在前面PO過的~法律時間。
既然談到刑法詐欺罪~老闆~或是這些所謂"愛用者"~~~~請了解自己是否已經犯法!(2011/08/05 PM04:05更正:你們已經違法!)
依據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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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財或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就是浪費錢啦!)。
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至於刑期,可參考刑法第339條至342條,其中也有特殊的詐欺行為規定。
依據判例,判個三年是常態。如果犯後"態度良好",也許能爭取緩刑的機會。
關於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應作如下分析:
(1)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
(2)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還有!詐欺罪是公訴罪~
只要有詐欺的行為發生(不論是正犯、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檢警調等執法機關都可以主動偵查,不一定要被害人報案才被動偵查。
所以~well99979`你還認為沒有"被害者",你們就PASS了?
假設你是詐欺案件被告,即使你跟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願意原諒你、不予追究了,你還是要受到刑法的判罰。
至於明知主犯之犯意,而又加以協助掩飾,可視為共同正犯或是幫助犯,一併得受到詐欺罪的裁罰。
所以~我已經將相關理論及現實條件加以說明,足以讓老闆或你們這些幫助老闆的人了解其錯誤的地方,卻仍以各種言詞及虛偽之表示,意圖使使本人或第三人不當得利,你們也一併犯了第339條的詐欺罪。
客觀條件是耐力寶遠紅外線無法穿透金屬,是故無法對其包覆於金屬內或與耐力寶以金屬完全阻隔之任何物質產生反映,我已說明相當清楚,所以你們可以再多說說耐力寶神奇在哪,方便檢座辦案。
raulman wrote:
樓上的機車(圖像)
你裝過了沒阿..
你要告他詐欺..
前提是你要被他詐欺過吧..
裝後沒效再提告喔..
整棟樓都是你再說..
裝過後再來說好用或不好..有效或沒效..
想告再去告..
沒人會妨礙你吧
前提是你有勇氣裝嗎??(恕刪)
所以~你認知是要被騙過,才能去告那騙你的人?警察才會查?地檢署才會查?
那是不是我要買了地下電台的假藥,吃了、腎衰竭了,才可以去告地下電台??
是這樣嗎?
嗯?
我之前曾經向地檢署檢舉住家附件的賭博電玩,那是不是我要去玩過了,才可以檢舉?
可是我寫了告發信,檢察官一個月內就把那家店掃掉了!直到起訴~我也只不過去地檢署陪檢座聊幾次天~
那檢座查辛酸的喔!我又沒在那裡浪費半毛錢~
這個問題我在前面就已經跟這些人爭論過並回答過了~
你看到20樓就來~~要不要等你全看完了,
再上來分享~免得又得重複的問題回好幾次~
也希望屆時你是以證人而不是幫助犯被傳喚~
要證實效果請更清楚的說明其前後差異~
一句"有效果!"~~然後就沒了...??
是你因此考試科科100分~還是從此感情運超順?
是怎樣的有效?還有你能稍微看一下我的問題,
以你的"常識"試著加以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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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遠紅外線並無法穿透過金屬,怎麼對阻尼產生影響?
既然有辦法改變阻尼,那可以請工研院檢測阻尼的前後差距嗎?
耐力寶的遠紅線是不是可以穿透金屬影響避震器的阻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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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於遠紅外線真的有試著去了解,就知道漏洞百出了~!耐力寶....
國內可輕易找到避震器阻尼測試機喔!在不同的避震器往返行程速度下(從0.01m/s到0.60m/s不等,當然也可以自己設定),藉由機器壓縮、伸展避震器,計算避震器的阻抗,經由換算得出避震器的阻尼數據(單位為公斤重)。
請不要說避震器的舒適程度無法說明、無法量測。
知道電視機的遙控是經由IR來遙控電視的嗎?
紅外線與遠紅外線或是近紅外線只是因其光譜區段及波長而區分出來的,
所以~
你遙控器用一個鐵碗或是不鏽鋼碗,蓋在遙控器的IR前,區隔電視機與遙控器,你試看看能不能遙控電視?^^
這很快印證出紅外線與遠紅外線都無法穿透過金屬的!
耐力寶號稱遠紅外線讓避震器變舒適,但既然遠紅外線無法穿透過金屬,又怎麼能對避震阻尼產生影響?
賺了六年,印證一下都捨不得?有那麼為難嗎?
怎麼對得起花大錢買一堆橡膠片的忠實消費者?!
要約個時間嗎?
我那篇開宗名義就說過..
那是啥麼怪東西..
原理看起來真是天花亂墬..狗屁不通..
但我一心想改善原廠設計不良的避震...又沒30K的經費換避震器..
所以心一橫就去試看看..
有用..所以我也不想拆了..6顆..Y拍價錢搜尋的到..也沒算我便宜一點
沒用的話....去年我早就出來幹燋了..哪輪的到你現在才在這邊質疑他..
想裝看看嗎?? 我覺得很好玩..C/P質不錯...比拉桿C/P還高..
話說回來....換整組避震器才是正道....這些都是旁門左道..
想一次到位的別去試...不然就多花錢摟..
(哪天我換避震器後..這個只好拆去我哥的老雅哥上面裝吧..)
站在消費者立場...我跟你同一戰線...那是啥鬼東西..騙人的吧..
站在已使用者立場....我投 有用一票給耐力寶..
很矛盾喔...
找老闆試試看說不定你的說辭會變的跟我一樣..
不打筆戰了..沒啥好爭的..用過才知..
raulman wrote:
我拆下來給你試試看就...(恕刪)
我想沒人想打筆戰~
你覺得的效果可以清楚加以說明~
不要只是一句有效就打發~
你看看我~也不是簡單說這個騙人就完成指控喔!
我查遍國內外資料、看過一堆遠紅外線產品說明,
以我能力能及的程度去看原文論文,反覆推敲~
然後我就事論事提出我的見解並尋求解答或是反駁。
請問~我這個像是筆戰?
反而是老闆及出面護衛的愛用者~一再的以"感覺"來總結工業產品,
無法反駁我依據理論而來合理的指控,就變相對質疑的人加以貶低抹黑,
不對事情本身討論,一再拉東扯西,說明也都毫無切題,甚至說些人生閱歷,
這與產品本身的問題何干?
如果覺得我信口開河無理取鬧,那請就我提出的問題加以反駁~
是否筆戰~相信自有公評,我無懼褒貶~做我覺得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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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遠紅外線並無法穿透過金屬,怎麼對阻尼產生影響?
既然有辦法改變阻尼,那可以請工研院檢測阻尼的前後差距嗎?
耐力寶的遠紅線是不是可以穿透金屬影響避震器的阻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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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於遠紅外線真的有試著去了解,就知道漏洞百出了~!耐力寶....
國內可輕易找到避震器阻尼測試機喔!在不同的避震器往返行程速度下(從0.01m/s到0.60m/s不等,當然也可以自己設定),藉由機器壓縮、伸展避震器,計算避震器的阻抗,經由換算得出避震器的阻尼數據(單位為公斤重)。
請不要說避震器的舒適程度無法說明、無法量測。
知道電視機的遙控是經由IR來遙控電視的嗎?
紅外線與遠紅外線或是近紅外線只是因其光譜區段及波長而區分出來的,
所以~
你遙控器用一個鐵碗或是不鏽鋼碗,蓋在遙控器的IR前,區隔電視機與遙控器,你試看看能不能遙控電視?^^
這很快印證出紅外線與遠紅外線都無法穿透過金屬的!
耐力寶號稱遠紅外線讓避震器變舒適,但既然遠紅外線無法穿透過金屬,又怎麼能對避震阻尼產生影響?
賺了六年,印證一下都捨不得?有那麼為難嗎?
怎麼對得起花大錢買一堆橡膠片的忠實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