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彰 wrote:
警察約4點作筆錄我3點做完筆錄結束之後也在警局等對方,但對方沒來。
跟對方媽媽聯繫的結果說是要等先生回來才處理,
到現在一個星期對方完全沒有跟我連絡。


找看看有沒有認識在當律師的親友吧
直接提出告訴會比較有效
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罪阿= =+
timsss wrote:
請問發生交通事故要交...(恕刪)

事故發生,如果找警察,然後作筆錄,
事後如果沒有和解,找調解委員會
這些都不用付費給這些單位
以上是小弟的記憶
如有錯誤請指正
我是開汽車的啦~

但是有一次被一部機車逆向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

明明就是對方的錯~結果對方不願意賠償~

那就只好叫警察來嘍~結果大家一定想不到~

警察竟然只罰機車騎士逆向行駛的罰金~

我呢?竟然被罰吊扣駕照3個月

﹝因為做筆錄的時候,警察問雙方有沒有受傷,結果對方說他的腳有黑青~﹞

這個社會的價值觀真的有了偏差‧‧‧

回頭看看這件事情

打從新聞報導開始,沒有一個媒體去強調這兩位無照駕駛的少年~

而且看監視器的畫面就可以看出少年的車速有多快了~

都不去討論這些事情,不過,肇事後無論如何是不能離開現場的~這只能說那位駕駛疏忽了~

另外一件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個嘉義的牧師...不是通姦被抓包嗎?

輿論與媒體一致譴責那個男的﹝沒錯,這是錯的~~﹞

但是,我怎麼沒有看到半篇任何有關另外一個女的評價...

這種事情難道女方都沒有一點點道德責任嗎?

反正,這個社會的價值觀真的偏差了....

昨天竟然還有電話訪問,問說如果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獎勵,是否有意願生育...

問題超好笑的...分等級喔...其中一個最好笑的事

「如果政府提供1000元的悠遊卡,是否會考慮生育?」原本睡到一半接電話的怒氣此時全消失了...因為太好笑了

我回答說:「不要再說服我了...我不會考慮在台灣生育的‧‧‧」

受不了台灣政客的紛紛擾擾...煩死了...
chsheng wrote:
台灣的媒體的判斷通常...(恕刪)



沒錯~

要是我是那個逃逸的人

我應該會先下車看看自己車有沒有事

有事就報警要對方賠

沒事又趕時間的話我就先閃

誰叫對方自己智障~自己來送死!!!
阿奇 wrote:
反正在台灣開車就是得...(恕刪)


聽朋友說過這種情況

這時候你就趕快拿鑰匙這一類的東西

往你的腿上劃一下

表示你也因為他的緣故受傷

這樣賠的機率就很小了.......

wreck wrote:
或許我們應該看一下法...
所以正常程序是請警察來記錄現場,
之後就看要和解還是要把記錄的資料送到車禍鑑定委員會,
他們會藉由一些跡證(例如:煞車痕、現場掉落物品)來斷定彼此的責任有多少,
藉以釐清責任。

(恕刪)


Wreck兄說到重點了!雖然台灣媒體的法治教育程度不怎樣,老是要用媒體來公審當事人,不過媒體再怎樣白癡,法院還是看證據裁決。所以發生重大車禍,光是找媒體來哭訴是沒用的。把車禍鑑定做好,就比較沒有爭議。

不過我們的警察有時候在車禍現場的表現也和媒體差不多(警察會比專家更懂車禍鑑定嗎?),先入為主的問題也頗嚴重。

目前現實上,處理車禍的程序對當事人都有相當的不便,因此車禍鑑定是目前法界正在推動的改革項目之一,當然改革速度可能比不上苦主上媒體哭鬧那麼快,但是至少有改革的機會。

不幸發生事故時,不要自己判斷沒事就可以離開現場,「怕麻煩」可能會為自己帶來更大的麻煩!有開車或騎車的朋友要注意囉....
如同網友說的

一定要當場報警, 我大學時發生了兩次蠻大的車禍

一次是有台車在巷子內倒車, 結果倒退時撞倒一台機車, 飛出去, 另一台汽車切到對向車道,
跟我當場撞上, 雖然是一賠二, 二陪三, 到後來都是倒車的車子全賠, 連行車電腦花了十三萬.

第二次是是在省道上撞上雙黃線迴轉的車子, 因為蠻暗的, 我車速也蠻快的, 當場把還沒迴轉的車屁屁撞爛, 對方車子整個轉了180度, 但是警察來時, 無法求證車速是多少, 我也沒印象,
可是對方違反交通規則, 除了修他車外, 還要賠我的車, 這次花了九萬,

經過這幾次, 見識到安全氣囊保護駕駛的優點, 以及安全帶固定人不會往前移,

之後, 我開車更加小心的, 當然買車要買鋼板厚的.......差很多
一日之計在於晨

十幾年前我還是個菜鳥外務員的時候
有一次跑外務騎著我的豪邁125等紅燈
綠燈亮了我就往前騎
突然被一個闖紅燈的小姑娘撞個四腳朝天
坐起來回過神, 發現小姑娘摔得比我嚴重
幾個好心路人忙著把我們兩個跟機車扶起來

這時一個路人說了一句我一直都記得的話:
你看到她闖紅燈, 怎麼不讓她呢?

我只能說...對不起..我真的沒看到她內...

腦海裡想起的是一個老廠商跟我聊天時說:
紅綠燈是供參考用的, 綠燈的時候左右看看再往前

後來這句話我常會在過紅綠燈時想起來..
Luko wrote:
撞死不同身份(農民和...(恕刪)

在大陸...有很多人.....一但開車撞傷了人.....如果四下無人的話....便會倒車載撞一次~!!!
為甚麼?
因為.....撞死人最多賠償5~15萬
撞傷......不知要賠償多少....(計工作能力...心靈傷害etc)
所以.....你們這邊不算太差的了......
說甚麼騎樓空出要給行人走...阿勒行人還不是照樣走在馬路上
還三三兩兩並走被撞到怪誰呀 怪汽機車駕駛嗎??
剛開始警察都會抓 抓到後來勒
馬路上很少看到警察出來抓的 只會抓攤販沒戴安全帽紅燈右轉的
最好行人跟汽機車規定能相同
紅燈你敢走照樣開單..機車不能走快車道 行人走到車道上也要開單
有騎樓不走走馬路 有斑馬線不走偏偏要穿越車道 鑽車縫 一樣要開單
不然真的對汽機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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