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路公路里程收費與超速的問題....

gtr86x wrote:
只好進休息站囉


沒有人說感應器是架在交流道口喔,也可以架在交流道與交流道中間,橫跨馬路8線道的衍架上喔。

所以也不是每個交流道都要架,只要能達成類似打卡的效果即可達成計程收費的結果。

所以進休息站也不一定有用的,超速那一小段頭尾時間抓出來就好了。


惡魔筠 wrote:
這樣不通吧假設我台北...(恕刪)

這時警察一定有抓烏龜車的意願及動力了

bruce300 wrote:
捉姦在床都要去翻一下垃圾桶看有沒有衛生紙,不是有看到你跟她進賓館就有算,不是嗎?


不是喔,小孩都是你的DNA,你跟法官說說看啊,法官信你才有鬼,這裡的狀況比較像這樣喔!!
如果我開180然後在休息站休息3小時再下交流道.
怎麼罰.不要杞人憂天.
連罪犯被抓到.因證據不足.都有可能當庭飭回.
想太多啦.
那麻煩龜車也要抓,
一段路本來1個小時可以到的,
龜車1個半小時才到也要罰,
但...要怎麼抓又是問題....
休息站設感應,簡單
其他事故不知道了

惡魔筠 wrote:
假設我台北到台南一路200在開
台南到高雄一路開50

用平均時速來抓超速
並不代表固定照相桿、警車測速槍就會全面取消
目前有實施平均時速國家也是都還有固定桿、測速槍等避免超速
am2mania wrote:
明年年底好像要進行高...(恕刪)


大大 噓......本人嚴重懷疑你說出了遠東集團高速公路部的陰謀....

免費送etag裝 大家通通裝 強迫裝 不裝禁止用國道@@

然後上高速交流道就開始計程收費 下交流道還要統計你超速幾公里 再開罰...

怎麼算都可以大大增加營收 真棒.....免錢的最貴!

之後再招標總覽整個休息站的營運 為了避免超速里程就必須進入休息站消費

搞不好以後尿尿都要投幣...@@低消10元

高公局如果像中華電信一樣賣掉 那就真的好笑了!

他們也可以講 國道高速公路不是公共財(中華說:用戶迴路不是公共財)

是屬於全體高公部股東的...所以 上高速就開始收費 去休息站尿尿要衝水收費也是應該

再來一句: 嫌貴就不要上!(歪著嘴),我要對全體股東負責!
I'm major.
現在講這個計算超速好像挺有道理的!?

那我有一個Idea, 政府幹什麼不乾脆立法,不管你開的是1000cc的小國民車,還是幾千CC的勁駒,
全部加裝限速器, 讓你沒機會開到120Km/Hour以上,那就不會有超速問題啦!?
也不用想方設法去抓了呀!?
那還不如立法所有國產車廠生產的車最高時速都限制在120KM/Hr.,
進口車若無限速就無法入關,民間改裝廠私改或個人私改就重罰並車輛沒收。
please989 wrote:
那我有一個Idea, 政府幹什麼不乾脆立法,不管你開的是1000cc的小國民車,還是幾千CC的勁駒,
全部加裝限速器, 讓你沒機會開到120Km/Hour以上,那就不會有超速問題啦!?
也不用想方設法去抓了呀!?

ilikeprius wrote:
別杞人憂天了...政...(恕刪)

果然這都是有預謀的啊~
超速可開罰~龜車也可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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