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dream wrote:
小弟發現...
那如...(恕刪)
相關檢查是依"軍法"
不是規定!
這也不違反憲法!
因為你可以選擇將車子停在營區外面!
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十章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第一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二、國防與國防軍事。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第一節 國 防
第一百三十七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