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2.2億國庫收入...我很樂意配合在六月底前不貼OK繃

要被 罰錢了

所以

第一次 貼 ok蹦 免費

第二次貼 加倍 連本帶利 賺回來



OK 蹦 使用問題 還很多不為人知的 秘密
+1~~配合嫌貴就不要裝!考量增加國庫收入@@
支持不裝+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讓某大企業吃罰單吧.


nelsonliu0323 wrote:
理論上六月底應該是"使用率"
高公局故意誤導為"裝機率"
這.....其心可議阿.........(恕刪)


有沒有人給監察院寫信阿~~~~

監察院不查一下高工局給個結果

有沒有各種迴護廠商的不可解釋現象

萬一真的沒有任何不法跟包庇也很好

至少我們睡的著覺

監察院不作為~~鄉民就叫院長出來踹共阿!!!

fann0727 wrote:
有沒有人給監察院寫信...(恕刪)


養老中,請勿打擾.

證婚中,請勿擾亂.

Adolf_Hitler wrote:
董仔在偷笑,等著數鈔...(恕刪)


記得以前流行在大燈貼上藍色或綠色橫條的卡典西得,說是可以改變色溫,提升照明辨識率,我有貼過

不過在驗車時被要求當場撕掉,還提供一把超級小刀給我刮!

怎麼現在大燈可以貼東西了?
喜歡 SantaFe 「山土匪」的朋友,歡迎來台灣山土匪的大本營挖寶 http://santafe.tw
挺!

我不反對ETC
但實在看不下去政府 "寵" 特定對象的作法,
更看不慣被寵壞的公司使壞!

再去買幾本回數票先....
我是覺得如果不換掉遠通的話,那就不裝

而不是時間到罰款完(雖然覺得不可能罰款)就去裝吧? 那對於噓噓東來說,只是小錢

過關後不用多久就回本了

jongken wrote:
記得以前流行在大燈貼上藍色或綠色橫條的卡典西得,說是可以改變色溫,提升照明辨識率,我有貼過

不過在驗車時被要求當場撕掉,還提供一把超級小刀給我刮!

怎麼現在大燈可以貼東西了?


大大說得好, 剛剛查了一下,根據 "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取締汽車設備變更或損壞注意事項"
汽車部分:第2項:車 身
違規取締重點:頭燈噴色或貼膠紙
法令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18條第1項。

這OK绷也是用貼的, 我想為了圓一個謊,就必須說更多的謊,到時候一定又說OK绷不算膠紙, 那以後我來貼Hello Kitty,這是貼紙,不是膠紙喔.


lientung wrote:
主旨:為落實[嫌貴就...(恕刪)
這種ok蹦最好不要裝啦,免得到時候忘了繳錢又被罰款,還是使用回數票及現金車道最方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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