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高鐵...還是提高高速公路速限?

dearjohn wrote:
有時候蠻佩服日本人的...(恕刪)


東京光是環狀JR山手線 據聞一天運載量是600萬人次 ......如果這些人開車的話....
還是要說一下..

如果在一高...人家開100最高速限..你開110就是超速..
更不用說開150...

其實我一直認為..大家都只會把自己超速的理由怪罪內線車..
實際上..我遇到很多想要超車的幾乎都是超速..

可別又說什麼上下10公里的問題...那是不守法的人的自由心證..
也別說快樂表問題..遵循規則開慢點就是了~~

我的觀念還是一樣...
政府怎麼規範就怎麼遵守..我們不是專家..安分守己就好...
另外,如果你是在速限之內..對方也沒違反規定...
超不了車就是你自己技術問題!!
不要什麼都牽扯國外如何如何,大家為何不說歐美的駕駛人的駕駛素養有多好,我每兩個月到美國各州出差一次,一次三星期開車跑7-8個州,每次里程數超過8000mi,美國的州際公路也還好,指標有時也不明確,有些州的收費也很貴,但就是很喜歡在美國開車的感覺,因為大家的駕駛素養高,不會爭先恐後擠來擠去,而是大家爭著"讓人",洲際公路上,內線超車道經常是空的,因為大家一超完車就趕緊回到中央主線,而不會佔著超車道,連林保基尼的蠻牛也是如此(超我車),所以整條路都很順暢,想開快的可以開快,想開慢的也可以開慢,這些才是真正讓高速公路快的主因,不然就算拓寬到跟加州一樣6線道,規矩不好,還是塞車開不快的.

台灣人就是有些沒水準每天趕著去死的人,高速公路小塞一下就趕緊跑路肩,剛發生胡志強太太的車禍教訓,今年也針對違規行駛路肩開始加強取締,但是根本一大堆人不怕不理的,每天還是會看到因小塞車車速慢而開路肩,然後被拍到罰錢了又在怪警察偷拍取締...道路使用人的水準還未提升前就花大錢做多好多方便的路也是枉然的,就像大陸的高速公路的各種奇特景象,交流道開過頭還可以倒車幾百公尺,高速公路有行人會橫越,在高速公路停下車看煙火,一大堆超載的重車.....

想想自己平時的開車素養,從自己改善再慢慢引導身邊的家人和朋友,
不要一昧只怪政府沒給我們大條的馬路.
說穿了只是駕駛的劣根性
高速公路開90-100km/h在內線...說自己沒超速所以繼續龜著
不知道後面的車開100以上急著要過~怎麼閃燈按喇叭都沒用
於是後車只好不斷變換車道找空檔超車...然後會被後面慢慢開的人說蛇行

有多少駕駛者知道內線不能長時間霸佔??不是說沒超速就可以龜著內線...
內線只是超車用...後車比你快就該讓路~基本常識有多少人知道??
行車教育是失敗的...道路速限也是亂七八糟不合常理

開放550cc以上重車上高速只會更亂
等著看發生了重大意外才會有政府重視吧
ruanleo wrote:
交通部有統計過,最高速限與車禍率有絕對的關係……


現在政府的話還能信嗎?那只是政府的障眼法兼愚民政策而已,這樣他們才有罰單收入,還可以順便位高鐵拉生意,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的車禍死亡率比美國高速公路還低,可見得車速並非是車禍的主因,駕駛人的道德與高速公路是否有良好的號誌與管控才是主因

多少年了我們的高速公路也沒有直昇機作為緊急救護之用,高速公路不修還好,越修路面越爛,速限人家是慢慢往上提高以減少塞車,我們是拼了老命往下降所以到處亂塞車,駕駛人道德不好應該由教育著手,也就是說必須去更改考照規則,還有從學生的教育著手,這些才是真正要做的,而不是在路上搞些莫名奇妙的速限,來玩個全民入罪的遊戲,然後只有大官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面超速,完全是只準狗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態度
舒馬克? 應該是150的兩倍以上吧!
應該大大拉高速限,這樣龜車才不敢進去(危險)
進去的也更全神貫注....
限速低造成精神力耗弱,大家都想睡....還要分精神注意有沒有不小心超速
當然出事率就提升啦!!
to ruanleo

前陣子我剛好做了份關於車輛安全的報告,
交通部的事故統計我都拿來用了,日本、美國的統計也通通拿來比較,
我可從來沒看到我國交通部有說過這種話,
而且我從數據上來說也看不到,
為什麼呢?
因為和各國比起來,我國的統計數據陽春到不行,
國外的有分各季節、地區,日間、夜間、各種車型、各種道路、各種路況、
單一車禍事故、多輛車禍事故,傷亡人數等等...
但也沒看到"肇事速度"!!
國內就是A1/A2類...就是有人員死亡的和沒有人員死亡的,分個地區,其他沒了。
要分析交通事故,以我們交通部的統計方式,差的遠矣。
http://tabrisphoto.blogspot.com/ 繁華與落寞的邊境
稻草人 wrote:
我覺得還有一個蠻重要...(恕刪).....
結果上了高速公路後發覺車子一堆, 可是神奇的是沿路幾乎都可以維持在110KM左右(二高), 順的很,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急著回家過年的關係!
.....


想必大哥一定不常夜間跑高速公路, 我已經這樣跑了 7 8 年了, 就我個人觀察, 跑夜路的的駕駛,
一般比白天的有 sense 得多, 比較不會有小白.
大家一起用 110 或略高一點的速度前進, 真的很順暢...
歡迎利用離峰大家一起快速前進, 覺得 110 是嚇死人快的兄弟, 千萬別上來...
我們最怕逢年過節, 一些平時不開車, 或平時不上高速公路的人擠上來, 真的搞得很恐怖...

高速公路的問題, 主要還是觀念, 小弟家中約二十幾年前就有車, 那時上高速公路,
內線就是超車道是一種常識, 平時沒什麼人霸佔的...
近年買車變容易, 考照變形式, 種種亂象, 自以為是也不足為奇...
其實, 很多朋友老是說 110 就快到嚇死人, 我想, 裡頭應該大多是日系車車主吧?
小弟各擁有過日系車和歐系車, 高速真的差很多, 所以我不怪這些沒開過歐系車, 憑想像說話的人.
但是, 只要切得回中線, 請把超車道讓出來好嗎? 說真的, 高速公路不是我們家的, 沒有理由霸占.
至於 110 很快, 所以能開內線, 超過算超速云云, 我只能搖搖頭, 這就是所謂的觀念錯誤啊.

小弟天天用高速公路, 是重度使用者, 很希望日本的閘道收費方式引進台灣, 使用者付費,
也讓交通更順暢...
光頭胎的問題...
要怪政府執法無法落實
交通法規項目裏頭就有包含輪胎溝深度的要求
大家有看過在抓的嗎?
看看下面吧...
警方執法不力還找理由...


《轉貼新聞》

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和台北市交通大隊隨即公布九十一年交通事故統計,發現這兩者去年的死亡人數均創歷史新低紀錄;不過,高速公路去年輪胎爆胎肇事死亡人數則增加了兩倍,公警局決定今年內加強取締輪胎胎紋深度低於一點六公釐的車輛。

公警局統計去年全年高速公路死亡車禍發現,共造成七十一人死亡、六十六人受傷,創高速路通車二十四年來死亡人數最低記錄,且第二次降至百人以下 (第一次為民國七十四年死亡九十四人),公警局認為防制事故成效顯著提升。

雖然去年死亡人數較前年減少四十一人,減少幅度達 3.66%,受傷人數亦減少二成,未注意前車狀態、酒後駕車失控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所造成的死亡事故,分別大幅減少了七成、六成七九及五成,但輪胎爆胎肇事卻大幅攀升。

公警局指出,去年輪胎爆胎肇事死亡人數九人,較前年增加六人,大增二倍;初步研判,可能是越來越多車主為了省錢,而購買廢胎重製、價格較低的「再生胎」所致;這種輪胎胎皮已磨得很薄,容易爆胎。

據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輪胎,胎紋深度不得低於一點六公釐,因此公警局決今年加強取締這類違規,不符規定的車輛處新台幣三千元至六千元罰款。

公警局強調,胎紋深度無法實際丈量,將由員警斟酌個案情況,決定是否開單,若胎紋已完全磨平,絕對會取締。

交通大隊今年將繼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人行道及闖單行道等違規。
修正一下:

dearjohn wrote:
1. 時速 100 km, 安全距離 50 m,
每公里 60 輛車, 一個小時能跑 6000 輛車.
....(恕刪)


一小時能跑100km 每公里60輛 所以100*60=6000

dearjohn wrote:
2. 時速 120 km, 安全距離 60 m,
每公里 50 輛車, 一個小時能跑 5000 輛車.
...(恕刪)


一小時能跑120km 每公里50輛 所以120*50=6000

dearjohn wrote:
3. 時速 150 km, 安全距離 75 m,
每公里 40 輛車, 一個小時能跑 4000 輛車.
...(恕刪)


一小時能跑150km 每公里75輛 所以120*75=6000

理論上運輸量差不多...但每輛車到達目的地時間會縮短


還有安全距離好像有點問題...因該不只吧...(映象中,可能有錯)
安全距離是要(反映時間所跑的距離)+(煞車距離)
車速高兩個都要加長
但是(反映時間所跑的距離)和車速成正比 s=v*t
(煞車距離)和車速平方成正比 v^2=0+2as
還有一個問題我不知道安全距離有沒有估進前車狀況
前面發生狀況前車應該不是瞬間靜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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