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ohn wrote:
有時候蠻佩服日本人的...(恕刪)
東京光是環狀JR山手線 據聞一天運載量是600萬人次 ......如果這些人開車的話....
ruanleo wrote:
交通部有統計過,最高速限與車禍率有絕對的關係……

稻草人 wrote:
我覺得還有一個蠻重要...(恕刪).....
結果上了高速公路後發覺車子一堆, 可是神奇的是沿路幾乎都可以維持在110KM左右(二高), 順的很,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急著回家過年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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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
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和台北市交通大隊隨即公布九十一年交通事故統計,發現這兩者去年的死亡人數均創歷史新低紀錄;不過,高速公路去年輪胎爆胎肇事死亡人數則增加了兩倍,公警局決定今年內加強取締輪胎胎紋深度低於一點六公釐的車輛。
公警局統計去年全年高速公路死亡車禍發現,共造成七十一人死亡、六十六人受傷,創高速路通車二十四年來死亡人數最低記錄,且第二次降至百人以下 (第一次為民國七十四年死亡九十四人),公警局認為防制事故成效顯著提升。
雖然去年死亡人數較前年減少四十一人,減少幅度達 3.66%,受傷人數亦減少二成,未注意前車狀態、酒後駕車失控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所造成的死亡事故,分別大幅減少了七成、六成七九及五成,但輪胎爆胎肇事卻大幅攀升。
公警局指出,去年輪胎爆胎肇事死亡人數九人,較前年增加六人,大增二倍;初步研判,可能是越來越多車主為了省錢,而購買廢胎重製、價格較低的「再生胎」所致;這種輪胎胎皮已磨得很薄,容易爆胎。
據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輪胎,胎紋深度不得低於一點六公釐,因此公警局決今年加強取締這類違規,不符規定的車輛處新台幣三千元至六千元罰款。
公警局強調,胎紋深度無法實際丈量,將由員警斟酌個案情況,決定是否開單,若胎紋已完全磨平,絕對會取締。
交通大隊今年將繼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人行道及闖單行道等違規。
dearjohn wrote:
1. 時速 100 km, 安全距離 50 m,
每公里 60 輛車, 一個小時能跑 6000 輛車.
....(恕刪)
dearjohn wrote:
2. 時速 120 km, 安全距離 60 m,
每公里 50 輛車, 一個小時能跑 5000 輛車.
...(恕刪)
dearjohn wrote:
3. 時速 150 km, 安全距離 75 m,
每公里 40 輛車, 一個小時能跑 4000 輛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