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雪隧火燒車起因汽車爆胎... 別用有問題輪胎

剛看到新聞爆胎的小箱型車前輪沒爆的胎,跟我猜的沒錯磨損過度的光頭胎不爆才有鬼!!

落跑者 wrote:
剛看到新聞爆胎的小箱...(恕刪)

+1
我看到那輪胎都磨到沒有胎紋了,檢察官應該起訴他,讓他付一部份連帶責任!
說到隧道保持車距,阿爾卑斯山長隧道,小弟去2007年旅遊時有經過,特別觀察一下,
第一所有車輛均要在檢查哨前排隊,同時要看證件和車況(司機和車)
第二付過路費.
第三每50公尺有燈號,方便駕駛知道與前車之車距
沒記錯的話,該隧道是南北各一線道而已.

駕駛都很守規矩.

axxxxa wrote:
+1我看到那輪胎都磨...(恕刪)


其實公司老板也要有責任,不把員工當人命看~

落跑者 wrote:
其實公司老板也要有責...(恕刪)


有些公司老板真的不把司機的命當命看..
朋友就曾遇到
輪胎只要有紋就是能用
不管胎紋是只有最邊邊有還是只有0.1cm...
日期也從來沒在在意
就算真的要換也是中古胎先下手
朋友做二個月後就早早離開了...
後來那間公司好像也倒了....
在加重酒駕的刑責同時

也要加重使用不良輪胎肇禍的責任
因為後果不光是自己承擔而已
而且輪胎的狀況能目視檢查

總結對於一種能避免不避免的責任都要加重

ps: 剛剛看了高公局的影片那個危機廣播真不像是現場錄音

很像是事後混音進去的

不然就是在離現場不近
沒胎文要重罰,才有用!!
amourhsu wrote:
除了酒駕... 汽車...(恕刪)

雅客山莊 wrote:
樓主別鬧了........(恕刪)


要是沒有爆胎車 也就不會發生這場車禍了 人人都做好自己 除了天災 哪裡還會有人禍呢?
時速90,秒速25公尺,車行間距70公尺,不是前方有問題就瞬間煞停,所以也不是從眼睛看見,反應到右腳煞停只有2.8秒而已,千萬不要忘了慣性。

保持安全距離是很重要的行為,前面發生狀況,就有充裕的時間減慢車速,開起雙黃警示燈,並隨時注意後方來車,我想有充裕的行車間距,很多狀況應該都避得開的。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這很明顯是後車沒保持距離
跟前車爆胎有啥關係
如果前車不是爆胎
而是發電機故障,方向機鏽斗,輪軸斷裂....等,而急停
今天這慘狀還是會發生
應該怪後車跟太近才對

另外有人質疑距離70不夠用
那是外行人的看法,拖板車拖到上限,都能停的住,更不用說車重輕很多的大客車

會撞上去就只有
1.沒保持距離
2.沒注意路況(分心)
3.煞車有問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