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LEY541541 wrote:
上週末去Palm S...(恕刪)

看看你的旁邊,通常會這樣停的是外地人,尤其是台灣的
真缺德又自私的要命。
k011164 wrote:
如果開好車就應該這樣...(恕刪)

cjlee612 wrote:
有沒有想過車主會不會付了兩個車位的停車費呢?
要真要這樣,何來教訓之有?...(恕刪)



停車格並沒有畫號碼,很明顯是以車輛數收費,不是算格子數收費。
這是在中港路/文心路交叉口的愛買(HOLA)

那邊的車位的確真的畫得很小,連我一般的2.0升中型汽車進去後

下車都要很小心翼翼才不會碰到旁邊的車(旁邊也是一般中型房車)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teddylinx wrote:
我嫌公車捷運座位小
我付三份錢
兩個座位拿來坐
一個座位跨腳
而且不能給別人坐
因為我付錢了


這個比喻蠻爛的!

公車捷運可以站走道!總不可能如果車上一人一位又沒位子就不搭了吧?

但是停車場一人一位又沒位子就真的不能停了!

還是停車場也可以停走道?要出停車場再找各個車主說借過一下?
最好是會有人開這種車還會付兩倍價錢!!!

什麼車而已,又不是一兩千萬車跑!!

人有錢,人品不代表一定好
人沒錢,也不代表人品就好

有錢和沒錢,只是你的口袋和別人口袋不一樣而已!!

但是人品就有非常大不同~~
這種車寬比較寬的車子,真要塞進標準車格,應該也是進出困難~
至於停2格是否是無奈,的確很難去搞清楚車主的心態,但是對等位子停的車主,那一定當場冒火。

碰上停車場的格子,尤其是民間劃設的格子,連一般180CM寬的車都很難進出,這恐怕得要建管交通單位出面檢討,不然老百姓是無能為力。

小弟在路上經驗,這種租賃牌的駕駛,橫衝直撞不守規矩的比例~~居高,
每次遇到雙字母車牌的私家車,小弟自動會閃遠點,冷不防可能就是一場車禍發生...
沒那個技術開什麼大車?你愛停就別怪我們拍〜
很胖的人坐捷運本來就佔比較大位,並沒有多付錢,
臭跟髒的人佔更多
沒事就說要佔兩個位置的,的確令人不悅
所以結論就是怕被刮花的車,就要找更適合的停車位置或停車場,這樣比較不會惹人厭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