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p0820 wrote:
補充一下...美國有一條台灣目前沒有的法令, (driving too close)
美國還有一條叫跟車太近, 如果右轉時 造成與直行車距離太近... =>吃罰單
與前車距離不夠->吃罰單
另外就是機車不准鑽.... 台灣市區先實施這條再來討論紅燈右轉...
+1
台灣要改回紅燈可右轉的條件還差的遠, 拿美加的法規來類比只會自曝其短,
在美加
1.我斑馬線過馬路, 車子老遠就減速, 停在 10 公尺外禮讓你先過.
2.左右轉進入主幹道時, 通常直行車是不會減速讓你的, 就像 sopp 大所言不單只是開單了事, 撞上了也是你 100% 肇責.
我曾經就第二點問過美國同事, 他第一句話先是回我 : "我為什麼要讓 ?!" 之後他解釋到因為路權是直行車的, 撞到了對方賠錢剛好讓他換新車.
假鬼假怪 wrote:
可否說清楚?有哪些縣...(恕刪)
http://guard.web.nthu.edu.tw/ezfiles/23/1023/attach/55/pta_22172_6900255_65528.pdf
ianjasontw wrote:
必須不能讓直行車因為你而有任何的鬆油門或檢速,且你轉完後還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幾乎說是「沒看到有車要來」才能轉的程度了...
幾乎沒有車,才能紅燈右轉,台灣都會區就不要想了
wenjong wrote:
如果紅燈右轉車與直行車發車車禍,那轉彎車幾乎都是100%的肇責,不管直行車是否有超速
紅燈右轉是一種「偷吃步」,當然不能主張路權
sopp0820 wrote:
另外就是機車不准鑽.... 台灣市區先實施這條再來討論紅燈右轉...
應該說是不亂鑽
因為汽車遇到同車道前方有較慢機車,「同車道超車」也是在鑽車
jimmy622 wrote:
三寶會說,法令說紅燈可以右轉
但是三寶不會知道在哪些狀況下才可右轉
講到重點了!
unun wrote:
紅燈可以右轉的縣市很多
通常會有右轉燈,如果只有一顆紅燈,還是不能右轉
(違規右轉就無法討論了)
ddt681 wrote:
台灣行人大都邊走邊聊慢慢來,不然就是邊滑手機.
常常看到路口擠了一堆車在等幾個路人.
只要行人是綠燈走斑馬線,走再慢都是行人「絕對路權」啊
畢竟車輛轉彎,才會遇到行人,用轉彎vs直行的觀念,路權也是行人的
紅燈右轉就更不要講了,車輛紅燈撞到綠燈的行人,有什麼好爭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