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的判例就是法界中的典範,以後酒駕撞死3人關三年就可以出獄了!!難怪台灣這麼多酒駕一點都不意外!!大家好自為之!!還有那些社會殺人犯真的是笨死了,便利商店買瓶酒,開車犯案不就等於【免死金牌】,這荒謬情況真實存在於台灣社會,真的是非常可悲呀!!Lifelogger wrote:出獄了⋯151515...(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