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llit168 wrote:
State of DelawareTIT...(恕刪)
你槓麻...嚇我一跳...
讓我完全狀況外...
恩 英文那些 對啊
但是我國?
我們的右側超車違法就是我說的那樣啊...
模稜兩可...
高速公路上叫做變換車道超越前車
不叫做"超車"

你說的那是變換車道誤判
不禮讓直行車

台灣也常有這種狀況啊
況且跨越兩車道
搞不好比等他超過還慢
katana057 wrote:
沒騙你
你這種話以前就有人說過...
右側超車也有人問過高公局了
模稜兩可的說"可以"
一般道路你也可以提供影片給警察看他會不會開罰!!
只有在雙向二車道以下會罰
或三車道(超少這種東西)XD
民以為常的東西通常都會被得到寬容
這罰則定的不清楚不是一兩天的事...
根本他X的可以改法條了
連考照題庫
也說從左側超車
(因為是左駕國家左側超車視野比較好 且左快右慢為基本認知)
但可是他X的法規就很酷
順便請你前面回文看看吧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3356
二、有劃線雙車道,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外,並
應依同規則第一0一條之規定超車。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
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交通部71.05.17
.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他沒說四車道是哪向
所以雙向四車道
也是四車道...= =...
且真的遵守98條第二款
就不會發生從右側超車~"~
這就是我國的酷法規XD
唉 所以也誕生很多酷神!!!
5007382 wrote:
沒錯阿,
所以我說從右邊走只是變換車道,
這裡論沒錯,
除非你馬上再回原車道才是右側超車,
這論點也沒錯
第97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並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駛越是指變換車道後繼續開,這只算是變換車道,所以才說哪有不適用?
, 這四項是講雙向二車道, 而且還沒有慢車道, 意思就是單向只有一個車道, 第三項是說可以駛入對向車道來超車, 但那有可能一直開在對向車道進行逆向行駛, 超完車當然要回到順向車道.這邊講的駛越是指超車時可超出分向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