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igaLin wrote:
個人想說的是,
限速是政府規定的, 有沒有超速並不是自己說的算.
您的表已經120了, 或許只是快樂表, 搞不好相對他人的表只有100多而已,
這是種行車禮貌, 或許法律上您一點都沒有錯,
但就像在搭手扶梯時, 沒有人規定一定要讓出左邊,
只是當您在趕時間時, 看到前面有人佔著不讓, 而他前面明明也沒人時,
想想你心中的感受吧!
為什麼台灣這麼多人不會設身處地為別人想想,
你在內線讓後方的高速車先過難道會少塊肉嗎?
所以我才說我沒有這麼做, 只是我不懂為什麼而以
既然提到禮貌, 也提到了搭手扶梯
我就說個親身體驗
記得不知道幾年之前, 在台北搭捷運, 都會有廣播宣導大家又把左邊讓出來
過了幾年,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這樣的行為突然間不鼓勵了
可是還是有人很習慣這樣
習慣靠右邊把走道讓出來
也有人習慣走左邊, 如果照這樣的方式大家相安無事也就算了
有一次, 站在手扶梯的左邊, 以方便跟朋友說話
我心裡很清楚, 靠右邊不是我的義務, 但是如果有人要過我一定會閃邊的
偏偏這個時候有個男士
在離我有一段距離的時候就大喊要我靠右邊
坦白說, 我很賭氣, 到底是我要"讓"你過還是我應該閃邊不要擋路
所以我決定站在原地不動
他一直在嚷嚷說這是"規定"
聲音大到周圍的人都聽到了, 有不少人也出聲說"早就沒這樣規定了"
故事說完
我想說的是
如果這不是交通規則裡面明文規定的
那就不能要求大家都要"遵守"
希望別人給方便的話
自己就請有禮貌一點
哪個人一直在我後面閃大燈+按喇叭
就算我原本打算離開內線
我也會考慮故意待一下
不過那些都是假設狀況
事實上, 我很少進到內車道的, 就算進去, 也絕對不是用明顯的慢速在進行
有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明確一點的理由?
我的M600i, 我的智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