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tracy wrote:據說當年在法條完成二...(恕刪) 當年覆議的理由有人以小朋友後座掛三點式安全帶不安全為理由覆議,交通部也沒再提解決新方案送院,這樣就又放了5年。故曰:立委太閒提覆議,長官太忙沒空理、民眾太懶只能自求bobi。
就算立法到時候要取締的時候也不好取締車窗玻璃加了隔熱紙 又在後座 要拍照取締是乎又太難被攔車檢查時 又會跟杯杯番現在還是從自己做起 先自助而後天助前幾年去機場接一位德國來的學生他一上車 (坐後座) 就一直找後座安全帶因為車種較老 沒有配備他說在德國會取締 所以習慣性就要繫上安全帶我說我們沒有規定 所以很抱歉沒有安裝此配備他沒有繫上安全帶坐得很不安心我說請他放心 我會小心開我想他們已經習慣成自然 一上車就會繫上安全帶後來換車就注意後座的安全裝置現在也都會注意後座乘客是否有繫上安全帶立法是強迫人民遵守 不然當初 "強制前座繫安全帶" 立法剛過時 有多少人反對雖然現在要等立法還要花一點時間 建議大家還是自己先做先做先保佑
orgichen wrote:當年覆議的理由有人以...(恕刪) prunus wrote:就算立法到時候要取締...(恕刪) 所以立法要完全,要有兒童安全座椅和隔熱紙的規範。要不公投決定好了,用選票提出意見。
這個法案本身立意良善,但卻是在孫女士車禍後由其家人提出立委火速通過...這我就很不滿了...為何我們的法案是由一個不相干的外國人來提出你自己既然都知道很重要...為何自己不繫安全帶?又享受了國內最好的醫療資源(有付健保嗎?)又同時批評國內不重視行車安全....那台灣過去所發生的一些重大行車傷害是怎樣? 不值錢這些腦殘的立委
美國至少有華盛頓州在幾年前就通過所有乘客必須使用安全帶台灣立法委員本來就是吃X的事情發生N遍了才知道該立法台灣人自己也該死非得跟牛一樣,鞭子打一下才肯走一歩命是自己的安全帶要不要用就看你會不會珍惜自己的生命
命是自己的自己不繫安全帶不要等到出了事才來說沒人教法令有沒有規定要繫安全帶那是政府有沒有善盡監督提醒責任的問題有心立法又用力執行......那是應該的好政府如果遇到立法不用心 執行力又差的.......人們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