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車交叉路口綠燈右轉 轉入新海路口 轉彎前車有煞車是正常的
你女友卻誤加油門追撞前車後保桿
肇事責任100%在你女友身上
不過他逃逸...這個就很難說了,如果告上法庭
我想肇事責任還是在你女友身上
但是肇逃這一條很難說
1.他也可以說他只是右轉於路口煞車 正在聽音樂沒有感覺到有人撞他,法官採信的話可能不起訴的機率也大
2.而且右轉時 駕駛人視線一定是朝右,你女友跌到B車左方,說沒看到也合理
3.萬一依前述他是黑道.........,不找你賠後保桿,你還找上門??...
4.所以要告你門也佔不到便宜
不過支持去告.....肇逃就該受罰
搬板凳繼續看...............
...............................
同樣的疑問
他又沒肇事......算肇逃嗎??
DARK-KEN wrote:
是的..這是肇事逃逸.不管誰的對錯跑的就錯了.前3個月我的小舅子後照鏡和一機車騎士擦到.後來我小舅子停了下來.看對方騎士已遠遠離去.想說就算了.誰知那個騎士直接騎到警局報案.就形成了肇事逃逸.我小舅子的後照鏡破裂.對方騎士小姆子破皮.我小舅子筆錄上說有停下車看無對方騎士才繼續離去.後來還是吃了肇事逃逸的刑責.被吊扣駕照一年罰款6千.這是罰單的部分.法院第一次判決罰緩5萬.後來上訴才改判緩刑.只能安慰小舅子.當花錢學經驗.當時做筆錄時聽那騎士說當時在恍神.警察還斯乎說不能這樣說會對自己不利.做筆錄時警方還一直說沒事沒事.結果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的罰單.說簽了名就可以回去了.只能怪我小舅子.自己沒經驗.告知各位大大.不管對錯.都要停下來.誰知對方會怎麼搞.一切還是以自身保護為主.別認為沒什麼事就揚長而去....(恕刪)
你舉的例子真的好恐怖!先跑的人明明就是機車騎士...
照這判例,是不是以後擦撞受傷之後,先跑去報案就贏了?
實在是太鬼扯了
就本案而言,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V
致人受傷-V
逃逸-V
肇事逃逸罪就是成立(實務上會有法官要求行為人需明知肇事與致人死傷)
後方車有無保持安全距離、是否把油門當煞車
那是汽車駕駛會不會另外構成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2. 依照你講的狀況後車責任一定較大, 沒有什麼絕對距離幾公尺算是安全距離, 所以撞到前車沒責任的說法, 如果你離他100公尺了還是撞上去, 那也是你方的責任, 所謂安全距離指的是就算他瞬間卡死你還可以安全煞停, 這叫安全距離
3. 你車有成員受傷, 那問題就複雜了, 因為只要鑑定出來他只有1%過失(比方右轉未打方向燈, 或是跨越雙白線右轉), 刑事上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你可以就刑事部分提告, 他過失傷害罪還是跑不掉, 無論量刑為何, 即便只判拘役且可以易科罰金, 他還是有一筆錢要上繳國庫(1天1000元), 且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實務上為了避免留下前科, 即便責任大多數在你, 只要你有受傷而他有少許責任, 一般都會選擇在民事部分與你方和解, 換取切結你方放棄在刑事上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