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vbzq wrote:超速可開罰~龜車也可以開罰~ 這種方式只能抓超速,要抓龜車比較難,台灣的高速公路天天塞,10分鐘的車程常常能開個30分鐘,加上有人會去休息站或是避車彎方便一下,要抓龜車可能要想新花樣。
ilikeprius wrote:別杞人憂天了...政...不可能憑這種距離除以時間的數學公式來舉證(恕刪) 台灣我是不知道會不會這樣子做,但日本就是這樣子做的從你上交流道,到你下交流道....算你的時間,你時間太短,直接寄一張罰單給你所以你到日本高速公路,看不到人在超車的
johnsome13 wrote:台灣我是不知道會不會這樣子做,但日本就是這樣子做的從你上交流道,到你下交流道....算你的時間,你時間太短,直接寄一張罰單給你 我還滿贊成這種作法的,但應該也會有 阿收必的空間啦,如 甲地到乙地 本來最高限速110km/h 要開60分鐘,如54分鐘前抵達 那就是超速有10%可超速的空間 (約120km/h)其實算算跟現在差不多平安 回家最快
我還是很難同意用這種計算的方式開罰。我不是學法律的,但這種方式應該不是直接證據,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嫌疑。(如有錯誤還請指正)許多人提到這是物理原則,還有提到如果不會時空轉移之類的技巧,就一定有超速,問題是,誰能100%確定某人不會時空轉移呢,今天政府要這樣開罰,是要去證明某人"不會"時空轉移,而不是某人需要證明自己會時空轉移吧。我以下例子不知道何不合適:你鄰居是個小上班族,平時都騎機車上下班,結果突然有天他開起法拉利通勤。在沒有甚麼證據的情況下,也不會有警察來抓他,說他車是偷的吧。
easthero wrote:許多人提到這是物理原則,還有提到如果不會時空轉移之類的技巧,就一定有超速,問題是,誰能100%確定某人不會時空轉移呢,今天政府要這樣開罰,是要去證明某人"不會"時空轉移,而不是某人需要證明自己會時空轉移吧。 這........會不會太好笑了,以後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說他被鬼附身了,請檢察官要去證明他不會被鬼附身材可以起訴。我不敢說高速公路上沒有超速過,不過吃過三張超速罰單後(一張應該是十幾年前半夜兩三點,一張是速限調整沒有注意到,一張是開家裡的另一台有定速的(第一次用定速),已經好幾年沒有超速過了,所以不管怎麼改,我覺得只要不違規,好像也不會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