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為何行車未繫上安全帶 要罰款?

從安全帽時我就思考過這樣的問題
就像我騎腳踏車也一定會戴安全帽
但是不是要立法來強制....
我也曾車禍讓車翻了180度,也是安全帶救了我
但是不是要立法來強制.......
我想樓主要討論的是法律的合適性
以現在我們立委的素質和議會效率
我想很多法案都是不合適的
只是人民也沒辦法.....
就像某些不合理的速限及賺進大把鈔票的測速器
真誇張
現在人怎麼會這麼離譜
這種話也說得出口
悲哀..
為何這種文各大論壇天天開?
來一堆人反對繫上安全帶,真的很莫名其妙

自己有國外居住經歷,家中不少親戚也是長住在國外或移民
汽車後座繫上安全帶基本上都是天經地義
罰款?乖乖遵守不就行了
任何國家都一樣吵什麼阿

上面某篇有個傢伙扯到歐美用路觀念好.行人至上.治標不治本...吧拉吧拉的
我差點沒笑噴
這跟汽車駕駛繫安全帶有何關聯,要抗議的苦主是行人才對
以台灣人民的法治水準不罰款有人會遵守嗎

這段時間看了不少意見
真的真的很無言,完全無法理解
『繫上安全帶』無論前後座,對你自己性命到底有何『壞處』??

罰款?遵守不就沒事
就算罰100萬,對於遵守的人來說絕對沒影響
nelson369369 wrote:
行車不繫安全帶個人實在想不出有甚麼會引響他人不便或是造成別人生命財產的安危而需要罰款
...(恕刪)


針對這句我回你一下

後座未繫安全帶會於車輛撞遭受或被受撞擊時
衝擊前座椅背,進而造成前座即便有繫安全帶的人員更大的傷害
甚或,衝擊前座後反彈也會造成後座其他有繫安全帶乘客的危害

http://youtu.be/e6Qhmdk4VNs

願意的話可以看一下我的文章
我的煩惱與速度成反比 http://porsche0806.pixnet.net/blog
要死你自己死, 要傷你自己醫, 但不要浪費社會資源, 不要自己違規出事又哭邀說救護人員怠慢...
不想帶安全帶的或許可以跟政府簽個契約

本人XXX因喜愛自由不想被約束因此不綁安全帶, 若因此出事彈飛車外請勿救援, 棄置路邊即可...
後座繫安全帶國家真正用意是為減少浪費社會/醫療資源 , 就這樣.
雖然有的人是因為繫安全帶導致來不及逃生致死~或因為安全帶有問題, 車禍瞬間緊到把人的肋骨壓斷刺到心臟或肺部致死~但畢竟比例較少

覺得國產車後座中間的頭枕不應該偷掉...因為車禍有甩鞭效應...頸骨容易受傷甚至扭斷
可以立法嘛???? >///<
如果今天出事情不會用到社會資源(救護車、健保之類的)
我會讚成樓主的說法,你的命干我屁事?
但今天就是會用到,所以你給我乖乖綁

linczs2000 wrote:
基本上憲法第22&23條能解決你的疑問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這兩條小時候背過,也正因為這兩條才有疑問政府對人民作此限制是否合法。
有網友提到吸毒,其行為雖只造成個人身體殘害,但販毒過程及吸毒後所造成的問題結果很明顯危害社會秩序。

再次申明,此疑問只對法條的法理有疑問,而非對目前限制了甚麼不可作有意見。

nelson369369 wrote:
我知道這樣的標題很聳...(恕刪)


你車禍,不用救護車嗎?
不用醫生救你?
簡大頭
如果你的小孩在後座,因為你的自由而造成的害,是問你於心何忍?
好的立法人人皆因尊守且推廣,切莫因小而失大,樓主要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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