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律師說酒駕加重刑責「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早又酒駕(今早(5/7)又發生酒駕賓士撞死人了

抓到就強制吊車+吊銷駕照1年(或以上)
還有累計幾次酒駕就終生禁止考照

酒駕的人那在乎有沒有駕照,這規定只是自我安慰,應該直接把車沒收,當廢鐵賣了充公
就算"意義不大"
肇事者也要為自己的行為 付出嚴厲的代價
輕輕放過 何以告慰因他而無辜枉死的人
這要是在中東 有些組織 是能給予某些人痛擊(官)

我們是善良的民族特性 比較難發生
新仔 wrote:
應從預防著手,用倡導方式,加深社會大眾觀念。



"應從預防著手,用倡導方式,加深社會大眾觀念。 "

是賠上別人家的性命

來完成社會上的倡導嗎?

倡導不成 他要負責嗎?

不過她的發言也讓大家認識她了!!

逆向操作哦!!~ 講跟別人一樣的

台灣人 聽的下去的就會聽

聽不下去的 講破自已吼嚨也不會聽

重罰下去 就乖的跟貓一樣


他的出發點沒錯

加重處罰對於嚇阻效果可能有限

但是台灣人要是會聽從勸導

會有這麼多酒駕? 勸導有跟沒有一樣 天天都有人被酒駕撞死

更不用說酒駕上路的有多少

只好從最後的刑罰手段來下手了....

ysbledmh wrote:
請郭大律師自問,如果今天是她的親人不幸遇上此橫禍,她的想法還是如此,我也無話可說。

郭大律師是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委員,慈悲為懷,就算發生,他也會原諒對方的,酒駕者,福氣啦!
小弟以前也曾經有過酒後騎機車的經驗 所以小弟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一定很多很多的人都是有僥倖之心

zackjtl wrote:
果然是"犯罪天堂國"...(恕刪)


處在當今社會,認為犯罪行為勸導有用的人,
請去當大師弘法
勿留在法界誤人
嘿嘿~~如果酒駕撞死人,會被判死刑...
我就不信有人會不怕死...

死亡對人的恐懼威嚇,會不大嗎?? 如果不大,就不會有人在槍斃前嚇到腿軟了..

我估計槍斃十個酒駕的混蛋,中華民國應該就沒有會無故酒駕白痴...

就我的做法,就不用槍斃...我差不多會用車子150公里速度撞擊來執行死刑,撞擊過程及死狀直播給全國看..

酒駕撞死人,就應該被車子撞死...才符合公平原則...

以牙還牙才是王道啦~~

djwang wrote:
郭大律師是廢除死刑推...(恕刪)


Orz... 原來還有比立委更沒常識的

而且還是律師耶

誰請的動這大師律去隨便一間國小的小朋友, 喝酒可以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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