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超車道, 會不會雙方在雞同鴨講?

樓主說的很好啊
只是有2種人沒搞清楚狀況

1. 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人(<-若是最高速限了. 在合法的情況下. 別人還會超你的車嗎?)
2. 想超速行駛內車道的人(<-都超速違法了. 還想指責啥?)
jojoarnima wrote:
這只是有沒有禮貌的問題
就像搭電動手扶梯一樣
有禮貌的人都知道要靠右側
左測讓有急事的人,可以快速通過



左側你用走的
也不用[讓]後面用跑的人吧
是要[讓]到哪去?

jojoarnima wrote:
這只是有沒有禮貌的問題

就像搭電動手扶梯一樣

有禮貌的人都知道要靠右側

左測讓有急事的人,可以快速通過

可是就是有人明明知道後面有人要過,就是不讓...(恕刪)


手扶梯沒有法規的問題,
沒有超速與道路行駛權利的問題,
也沒有身命財產的問題,
狀況可說完全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別離題了喔
請針對
12345
你同不同意
我也雞同鴨講一下.......

讓一讓會怎樣?小心駛得萬年船。


國道上習慣開車只有有車逼近(尤其是大車),就趕緊閃邊讓道,不然盡量避開。
遇到非理性的人開車,只有保護自己。甚至距離自己安全距離太近的人小弟都閃。

那天假設認為佔超速道最高限制速度就合理的人遇到非理性的人,給你對好了,
輕則發生事故,後則被認為挑釁發生傷亡,法律上告贏又怎樣?

沒聽過廣播嗎?讓一讓世界會更好。


對於佔住內側的人也是屬於得理不饒人的怪喀,看到後車逼近你(冒著出車禍甚至牽連別人的可能),中間道也過不去,你也願意冒著可能遇到非理性的人找你麻煩,事後在法律上說你對了?你贏了?別人都錯了?就你對了?

彈性一點是會怎樣?假設你在中間道遇到一個開60-70的人,你會留下來按喇叭找他麻煩,還是閃過去?遇到一個開大車拿著鐵棍的人你會將車開到旁邊逼他說他錯了嗎?
遇到佔著內線的怪喀,也是閃字就對了,若他們同樣跟遇到不耐煩或不爽的人一旦發生問題,傷亡不幸發生,法院也確認是站內線的對了?佔著內線最高速不願意讓道的人,可能少一隻手或腳,也驕傲的說我對了。何必呢?大家都彈性一點會怎樣?




^^
henrylai21 wrote:
吵了好幾棟樓, 慢慢...(恕刪)

牛頭帆 wrote:
請問哪裡沒水準 有違規嗎?沒有吧
沒有違規的前提下我愛怎麼開就怎麼開吧?
持續使用內車道的人想法不就這樣?
對這種自私的人客氣什麼?有水準什麼?要守法大家來守法阿
只要我沒違規 你咬我阿??????咬我阿?????


千萬別這麼說,要是別人真的來咬你,你還不能告他傷害罪
因為是你請求別人傷害你

你人真的太善良了...
外面的人很險惡,要懂得保護自己...

Gullit168 wrote:
千萬別這麼說,要是別...(恕刪)

你真幽默

15151515151515

greatektw wrote:
2012-05-24...(恕刪)


感謝兄台告知這項法規。

我該來裝行車記錄器了

greatektw wrote:
2012-05-24...(恕刪)


你要指證別人違規
是你負舉證責任
不是別人, 這要搞清楚

而不是你說別人違規
別人就要舉證他沒違規

你所舉發的前提漏了一項
就是前車的速度

當前車維持最高速限 -> 合法
當前車未達最高速限 -> 違法
當前車超過最高速限 -> 違法

所以你後車無法舉證前車的速度
那你又如何舉證他是合法還是違法?

人若沒有自知之明
只會一直鬧笑話

學會容忍別人是一樣高難度的事情
可是還是要學習
但若有人用錯誤的觀念硬要加在別人身上那樣
還是要提起精神去改正
避免錯誤觀念到處散播
超車不等於超速
就是這麼簡單
除非你的時速表和GPS經過認證是100%準確
否則無法指責別人超速

Arch.Gabriel wrote:
你闖紅燈直行的時候,...(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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