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司法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
其中就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而言,乃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在義大利的高速公路autostrade, 有一套TUTOR系統 ,
它是有車牌辨識 + 測速
所有車輛通過攝影機, 都會記下車號
當它第一次測到超速, 當時通過的所有可疑車輛會列入名單
在下一個測速點, 如果再測到該車, 就計算兩點之間的平均車速,並確認超速 , 排除上一次一起入鏡的其它車輛
依據法令 208 del D.Lgs. n. 285/1992 , 數據直接連線到警局, 開出罰單
如果刻意在拍攝點減速,沒有用, 它是計算兩點的平均車速

TUTOR 如何運作的影片
拍攝點位置可在下面查到
http://www.autostrade.it/pdf/autovelox/Elenco-TUTOR.pdf
說明手冊
http://www.autostrade.it/pdf/autovelox/brochure_tutor.pdf
義大利高速公路 TUTOR 的說明
http://www.autostrade.it/assistenza-al-traffico/tutor.html?initPosAra=3_4
頁面往下拉, 又下角最下方,有動畫說明
可是義大利高速公路局, 並沒有拿這套系統來收費. 因為它有適法的問題.
只有行車違規的情況下, 才能留下車號紀錄.
不可以侵犯到個人行動隱私權.
義大利還是ETC, 信用卡,現金都可以付費
在馬路上, 不能隨便對個人拍照 , 個人對其肖像和容貌擁有其權力,若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任意拍照、攝影;
今天我不同意遠通對我拍照,攝影, 或傳送無線電波來反射etag訊號, 個人之隱私及人格權、行動自由與決定自由權等,應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我願意當場付錢, 銀貨兩訖
這是用全民的錢蓋的公路, 不是一條私有道路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如果我行車違規,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 才可以揭露。
個資法對於,企業向顧客蒐集個人資料時,必須盡到告知的義務,
包括了蒐集目的、企業名稱、資料類別、資料利用期間、地區、方式、當事人權利,以及當事人不提供個資時,對其權益的影響等,
後續個人資料的處理與利用,都必須要在已經告知過的使用範圍之內,不得挪做他用,
個資外洩的舉證責任,回到了企業團體身上,企業需證明是否已對個人資料善盡保管之責。
而個資法亦明令,個人仍然可以對已經提供出去的個人資料,行使相關權利,這包括了查詢、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也可以要求企業進行完全刪除。另外,企業在運用個人資料時,必須要取得當事者書面的同意。
未經同意, 怎麼可以逕行拍照,記錄車號,製單...............
依據個資法,要求遠通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要求遠通進行完全刪除。
台灣對個人隱私權的保障, 還停留在很原始的蠻荒時代
alazy21 wrote:
遠通的官方回答為何不.
為何不把 ETC系統蓋在匝道進出口,而是蓋在高速公路主線上?
答:
1. 根據招商文件規範,計程收費階段須達到執行【時段、路段差別費率】,且因國內國道為路網特性,所以若要進入計程收費,收費門架若設於匝道,無法達成招商文件之規範,只有主線收費,才能規劃【時段、路段差別費率】。
2. 因應國道計程收費採「走多少、付多少」的里程付費原則,而台灣的高速公路為環狀路網,為了達實質公平收費,ETC感應門架是採取沿線收費,也就是主線道收費。這與收費站在主線道收費的概念相近,只是把收費區位再拉更細,不改變用路人使用國道的習慣。目前全世界的電子收費趨勢以主線道收費為較先進的做法。
3. 主線道收費同時可提供國道各路段的交通資訊,協助政府與用路人更精準了解高速公路交通狀況,協助用路人車行的旅程規劃。..(恕刪)
收費門架若設於匝道 一樣可路段差別費率
今天如果 新竹到中壢間要拉高費率 .
出入這邊交流道價格拉高 , 還可以強迫使用者改由別交流道 .
新竹 -> 中壢 一般費率 + 2 => 短程使用者費率拉高.
台北 -> 中壢 一般費率 + 1
台北開到台中 一般費率
對長程來說 ,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鼓勵長程使用 , 反而該讓短程少用 ,
. 長程就沒增加費用 .
如果 交流道計程收費的杆子裝不妥, 那其他國家 etc 裝 交流道 不就比較笨,
真的比較笨嗎 ?
當初其他國家計程收費用rf , 但台灣獨用紅外線 .
最後 ?
台灣還不是改回 rf .
不過 , 遠通罰款 為何政府不收?
電子收費本來就是各國家的趨勢,國外怎樣?我不評論,因為我也沒爬過文,也只在亞洲地區走踏過,所以不知道怎樣設置。但日本我去過東京,上過高速公路,他們的電子收費設置在交流道出入口沒錯,但我也有注意到,他們出入口匝道是集結一個區域,把一個交流道的車子匯流到一個門型架上,台灣呢?一個交流道北上南下是不是共有4處,所以呢?那如果一處還有2車道以上,設備不是相對增加?門架當然要做4個,成本考量一定比較多,維護呢?當然不好維護。
我舉例幾點設置主線跟匝道的差別好了
1.電力系統供應,主線只要一個,匝道4個。都會區各交流道出入口旁,共4處有變電箱,旁邊有住戶誰會讓你設置在那邊呀!(etc電力都各別申請,南區是這樣)
2.路側小機房(看起來像廁所的),主線1個,匝道4個(下面不舉例了),在都會區匝道設置"廁所"要設置在哪?
3.光纖纜線,主線只要一個門架只要一對光纖...
4.小機房裡面設備,你知道有多貴嗎?光ups就很驚人了,冷氣,電腦組...等
5.主線上設置門架一定選在邊坡(就是可以開挖地方做基礎座),而沒選在橋梁上,因為先前的高架路段沒預留鋼結構基礎座(因為根本不知道會有etc,當然安全考量不能設計在上面呀!那一定有人問,五楊高架為啥可以,因為有做基礎座呀!)
我想到的目前只有這些(想補充可以補充),以上評估起來,作在交流道出入口,更浪費我們納稅錢。
因為一開始本來就是設計在出入口匝道,一定被退計畫書的,所以改設主線上。
那一定有人說為啥日本或其他國家設計一個區域的出入口匝道?那可能要追朔十大建設時期了...因為台灣的就是那麼大,人口就是那麼多,"地"沒有那麼好徵收(價錢談不龍)?郊外還好,都會區呢?又上演政府拆我房?抗議!!
事實上規劃設計也不是遠通做的,是有專業的監造代為設計的,設計專案時,是有多少專業人士參與規劃,當然也包含交通部高速公路官員,遠通只是履約這個設計,然後施工,然後賺錢。
再來!我舉例一輛車北上從台南交流道上(327k)~到麻豆交流道(304k)下去,總共23公里,那經過多少門架呢?如果20km不收費,台南~永康(319)門架不扣錢,永康~台南系統(315)門架不扣錢,台南~安定(311)門架不扣錢,安定~麻豆(304)門架就扣錢,因為每一個門架旁的機房裡電腦就紀錄你在哪裡感應,也就是起始點(連線),安定~麻豆的門架當然扣你錢!這個機制就是人設計出來的電腦運算程式,順便一提如果你們沒裝etg通過門架,車牌辨識系統會記錄,那如果車牌辨識,辨識不出來,遠通會請工讀生肉眼比對叫你付錢(想盡辦法),除非你車牌會變不見,當然也是違法行為。
再來你們會疑慮遠通會結合國道警察,逕行舉發超速開單,這是不會低,因為國道警察還沒那種權限,但車輛如是刑事的車輛,警察就有權力要求這些資料了。當然也是個案,不要擔心,警察沒那麼閒,憲法會保護我們。
其實台灣就那麼大,國道與東西向快速道路真的很多,台灣那麼小,可是這樣交通真的給我們帶來更多便捷(都會區塞車就另當別論,因為重點不是這個),你們都不讚許(少數),只會給更多批評,台灣沒那麼爛,沒有那麼不好,(政治我不想談,因為哪個黨都一樣),台灣地方還是也很多美好地方值得讚許,心胸開一點,你的未來才會更廣闊,抱怨東抱怨西,你的生活一定很鬱悶,因為你一定認為很多人對不起你。
以上如有錯誤,請在糾正我。
我在01上只有看文,很少發文,希望對你們有幫助,好累唷!打那麼多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