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最內側車道
2. 右邊車道前後50公尺以上都沒車,或者比右邊車道有車但沒比它快多少甚至更慢(沒在超車)!
3. 距前方車距50公尺以上,而且沒有在拉近,甚至越來越遠!
4. 後方10公尺內有快車接近,且不準備切換至右側車道(右側沒車不切或右側有車也不做再加速或再減速切出)
以上四項都符合,我會稱為龜車!請問各位龜車弟兄們,哪一條跟你錶速or GPS是不是在最高速限有關係??若真的要牽上關係,就請拿出有中央標準局定期檢驗的儀器來測量吧,要講別人超速或者自己在最高速限也才有憑有據!!
另外,即便後車真的超速,那禮讓給後面的快車真有這麼難?畢竟你並沒有在超車道上超車!要是這麼有正義感,那希望下次看到路邊違停時,也請一台一台敲門指正,因為那也干擾到你的用路權不是?應維持一貫的正義感才行!!
佔而不讓的心態擴大到一整群人,就會變成現在這種狀態
現實中高速公路內側佔著不回中線,網路上搬法規戰到天荒地老還是各執一辭
有沒有想過,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付出盡點義務?
"我車子被撞了,雖然沒人受傷,為了保留現場我還是等到警察記錄完再移車,後面車流堵著沒關係"
"兩線道夜市靠邊停一下買東西,其他車要過閃一下就過得去"
"我已經在內側開最高速了,我有權開內側,別人無論什麼原因沒權超車,因為他超速"
你有沒有想過過在人群,車潮中移動的時候
除了自己的時間跟空間,也同時會跟他人的時間跟空間互相影響?
有考慮到整體,有想到他人的存在,心態不同,一切就不會是現在這種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