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接國三,希望號讓我褲底一大包,人生差點沒希望


wesley99 wrote:
他有違規是真的
不過你的車速應該也都過快...雖然每個人都是這樣開..
但是實際上分流閘道印象中限速不是都剩40還是60忘了...(恕刪)


我希望你能好好遵守交通規則
行駛閘道時,時速絕對不超過40
請您好好保持下去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我前天國1接國2也遇到,也是褲底一包大大包…
bmw5seriesf10 wrote: https://www.youtub
肯定要送他一張罰單的!!

後面要是來一台卡車

有可能被推下交流道了...
檢舉他...不要讓他在路上危害別人安全
GAMIN nuvi40-是我切意生活的好幫手

aaaomc wrote:
wesley99 wrote:
他有違規是真的
不過你的車速應該也都過快...雖然每個人都是這樣開..
但是實際上分流閘道印象中限速不是都剩40還是60忘了...(恕刪)


我希望你能好好遵守交通規則
行駛閘道時,時速絕對不超過40
請您好好保持下去
.(恕刪)


我想這大概只有塞車時候吧~~

我看警察也是都超過再開阿!!
這種一定檢舉他

還跨越兩線道橫著走

拜託不要再出來害人了

三寶!!
看到神車,能閃多遠閃多遠
這才是保命之道啊!
今日的緃容, 他日他又用相同的行為, 結果害人家破人亡.

檢舉他, 讓他知道不要害人害己.
如果撞上了
想必又要被劈....因注意未注意....

很多人都說樓主開很快,

說實在...自己用數學換算停剎距離,

當你以時速60km/h前進,秒速也達16.67公尺,人也需要反應時間來踩剎車(應該約是0.6~1秒左右)

反映實際時間因人而異,且要看當時的生理、精神狀況,

假使你使用1秒的反應來剎車,當你看到準備剎車時已經過了16.67公尺,

摩擦力 = -u*N = -u*m*g 其中 m=汽車總重,g=重力加速度 (N=mg 就是正向力).

一般的車胎的摩擦力約為1~1.2左右, F=m*a = -u*m*g;

汽車減速的加速度=-u*g

所以還需要需要 dt= v/a =v/(u*g) 秒 才能停下來

而汽車速度線性下降,所以平均速度=(0+v)/2 =v/2

所以剎車的距離=平均速度*剎車時間= (v/2)*v/(u*g)=v*v/(2*u*g)

以時速60公里=16.67米/秒, u=1.0, g=約9.8m/s2

得到剎車距離 d=16.67*16.67/(2*1*9.8)=14.175公尺.

所以當看到車輛的時候16.67+14.175= 約31公尺

這邊還沒舉例車重多少、地面與輪胎接觸是否這麼理論,

畢竟車越重,剎車所需距離越遠,

剎車卡鉗與來令是否已經熱衰竭...等等的因素,

車主煞的下來已經是萬幸,在路上迴轉的才是奇怪吧?!

真搞不懂大家都只會說人家開快,那跨越雙黃線、槽化線、等等的是否需直接吊銷執照?

快也是直線上,那些是直接檔住別人的去路自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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