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ley99 wrote:他有違規是真的不過你的車速應該也都過快...雖然每個人都是這樣開..但是實際上分流閘道印象中限速不是都剩40還是60忘了...(恕刪) 我希望你能好好遵守交通規則行駛閘道時,時速絕對不超過40請您好好保持下去
aaaomc wrote:wesley99 wrote:他有違規是真的不過你的車速應該也都過快...雖然每個人都是這樣開..但是實際上分流閘道印象中限速不是都剩40還是60忘了...(恕刪)我希望你能好好遵守交通規則行駛閘道時,時速絕對不超過40請您好好保持下去.(恕刪) 我想這大概只有塞車時候吧~~我看警察也是都超過再開阿!!
很多人都說樓主開很快,說實在...自己用數學換算停剎距離,當你以時速60km/h前進,秒速也達16.67公尺,人也需要反應時間來踩剎車(應該約是0.6~1秒左右)反映實際時間因人而異,且要看當時的生理、精神狀況,假使你使用1秒的反應來剎車,當你看到準備剎車時已經過了16.67公尺,摩擦力 = -u*N = -u*m*g 其中 m=汽車總重,g=重力加速度 (N=mg 就是正向力).一般的車胎的摩擦力約為1~1.2左右, F=m*a = -u*m*g;汽車減速的加速度=-u*g所以還需要需要 dt= v/a =v/(u*g) 秒 才能停下來而汽車速度線性下降,所以平均速度=(0+v)/2 =v/2所以剎車的距離=平均速度*剎車時間= (v/2)*v/(u*g)=v*v/(2*u*g)以時速60公里=16.67米/秒, u=1.0, g=約9.8m/s2得到剎車距離 d=16.67*16.67/(2*1*9.8)=14.175公尺.所以當看到車輛的時候16.67+14.175= 約31公尺這邊還沒舉例車重多少、地面與輪胎接觸是否這麼理論,畢竟車越重,剎車所需距離越遠,剎車卡鉗與來令是否已經熱衰竭...等等的因素,車主煞的下來已經是萬幸,在路上迴轉的才是奇怪吧?!真搞不懂大家都只會說人家開快,那跨越雙黃線、槽化線、等等的是否需直接吊銷執照?快也是直線上,那些是直接檔住別人的去路自殺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