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鬼扯一通誰教你受傷就...(恕刪)


又是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我直接問你啦,假設某甲跟某乙發生車禍,乙方受傷甲方未受傷,肇責鑑定完甲方10%肇責就好,乙方肇責90%,請問乙方告甲方過失傷害會不會成立,你只要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
lio3697 wrote:
你好像不太懂重點,重...(恕刪)



你還是沒去讀完別人發文的內容..只沉浸在自己的想像之中..

只好不辭辛苦再貼一次過來,請你睜大眼睛看仔細::

得知他7我3的責任比例,立刻從他任職的醫院(他是台北某大醫院的
顧問),開了一張左手撞傷(撞到車門內側飾板),不方便使用的驗傷單,企
圖逼我一人吃下雙方所有修車費用(因為他的老車只有第三人責任險).............

所以,最好狀況下,因我畏懼,他能拿到全額修車費用才撤告,最差狀況下
,是我不畏懼背前科並罰款,而他只能拿到一萬去修車,這些都是他在提告
前就知道的
....

他沒花時間?開驗傷單...請律師上法院提告......最後就因為如提告前已評
估預知的只能拿到一萬,所以放過我而撤告???他請律師寫訟狀.撤狀不用
花錢??繞一大圈然後回到事前早已知道的結果??這樣也叫-放過我-?

再移一段前面說過的:

然後在他朋友辦公室(台北某大分局刑事組長)內,雙方簽下和解書.....

就因為只能從我身上挖到一萬,所以之前他不計成本-律師.組長.請醫生冒
險開沒受傷的驗傷單(偽證).........所花費的金錢(含8萬修車費).時間.人情...
全部都可放水流?換做是你,你看得開?做的到?反而應該是賭爛到讓我去背
前科加罰款吧!!


不要因潛水太久而缺氧造成胡言亂語...OK?也不要再次模糊本樓的焦點,
企圖掩蓋你一開始的法盲說詞!!

lio3697 wrote:
在實務上,機車騎士受傷了,所以機車不但不用賠還可以賺一筆錢,狠一點
的賺個幾萬塊甚至10萬塊也不難,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受傷的人最大....(恕刪)


真的,你這種法盲理論跟說詞,很可怕...也很可笑....


你後來加寫的兩則案例,跟樓主的事件有何關係?道路狀況相同??
我的例子中跟樓主的道路狀況是一至的唷....除了我撞對方與樓主撞對方,
方位不同之外......




casper31912345 wrote:
請問撞擊點是在駕駛座旁嗎?...(恕刪)


我前面有提到...我撞到他右前輪.....

然後因為是移動中,所以一路拉扯右前門.及右後門的一半..
最後他是撞上路口左前方騎樓柱子才停下....
FLY-SKY wrote:
你還是沒去讀完別人發...(恕刪)

我討論的情況是受傷是真的,不是假的,我是單純討論一個車禍受傷的那方肇責大實務上會有怎樣的結果,不是跟你討論如果驗傷單是假的會有怎要的結果好嗎?
當然你的情形也許是對方的驗傷單是偽造的,所以他心虛撤告,但那不是我要討論的前提好嗎?

我舉的例子當然可供樓主的情況比較啊,都是肇責大的人受傷啊,導致沒受傷的人吃虧啊,肇責判定就是法院在判的依據,不管實際路況如何,鑑定出來的責任是怎樣就是會影響法院判決.

還有事實真的很可怕,但無知更可怕.

不然我問你,你當初的肇責有30%,對方繼續告下去,你認為你的過失傷害不會成立嗎?????

apczortrp wrote:
你機車已經過3分之2...(恕刪)


這甚麼論點?也就說不管甚麼號誌,我速度越快贏面越大?
lio3697 wrote:
又是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我直接問你啦,假設某甲跟某乙發生車禍,乙方受傷甲方未受傷,肇責鑑定完甲方10%肇責就好,乙方肇責90%,請問乙方告甲方過失傷害會不會成立,你只要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恕刪)



你為什麼總喜歡以受傷.開驗傷單,來凌駕於交通法規(法律)之上...

因為,到現在你還是:驗傷單無敵!!

我想只有一個辦法你才能清醒...當你也有機會開驗傷單的時候,你就會
知道:襪操....怎會無敵變身無效...吃鱉了!!

還有..你真的神經錯亂了...不是一直說驗傷單無敵嗎??怎麼現下又變成:
鑑定出來的責任是怎樣就是會影響法院判決.

再..
你當初的肇責有30%,對方繼續告下去,你認為你的過失傷害不會成立嗎?????
這跟樓主要不要賠對方有什麼關係?因為有驗傷單告過失傷害,樓主就不
用賠對方??更甚而能拿個十萬八萬回家爽歪歪??


求求你..不要忘了按時服藥....啊...說錯...法盲無藥醫啊.....

還有..請不要在舊文上,一直加上新發言,老要修正剛發的文..很煩耶...

就說你老愛潛水,真正該做的事,你都搞不清楚了....
你有無受傷,若有拿驗傷單或醫師診斷證明提告過失傷害
這種車禍沒全賠這回事,只有大小分
現在車禍肇事判決,以路權優先
非大車小車、行人什麼受傷最大
麻煩上行政庭時,請法官解釋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lio3697 wrote:
首先聲明,我認為機車肇責大,道德上機車該賠汽車....(恕刪)


所以現在要講法律還是要講道德?~


lio3697 wrote:
實務上只要有人受傷,肇責大小一點都不重要了...(恕刪)


實務上就算是有人受傷,也還是要釐清肇責~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

前陣子台中環中路那場因為機車從路邊超車,結果因為柏油路面與水溝蓋之間的高低差而發生的死亡車禍,何以水泥車沒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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