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126001 wrote:前幾天看一個汽車社團的判決紅線停車被撞比例非常的小只需要負責自己車損的3成不需要賠對方車不要誤導人了而且今天樓主是要上車 不是要出來人早就在車側,在開門還被追撞如果今天沒開門 撞到的就是樓主的人了這當然適用與上面的範例紅線停車 靜止遭後面追撞對方賠償7成 自己負責3成不需要賠償對方車損 既然你認為可以這樣比較我們就來看結果為何
argosyg wrote:有錯我自然會認錯,紅線違停,開車門,我錯...(恕刪) 對方違停和你車門大開被撞沒有因果關係,若你只想活在自己的世界也沒關係,鬧到進法院看法官鳥不鳥你?若能舉證,對方頂多違停罰單一張,你該負的肇責一樣跑不了
通常這種文章,網友們大家都搶著當判官。 有用嗎? 打屁罷了。發這種文章的車友也很有趣,事發當時應該是找交通警察,怎麼上來問網友? 最後還搞到網友互嗆的局面....可笑至極(看看樓上的就知道)。難道不知道路上發生交通意外要找交警? 或是已經找了交警還要上來取暖?重點是,很少有人會在上來發文分享最終判決結果。 總之...都是無用
霖將卡哇依 wrote:個人覺得後車的責任比較大一些1.雙方都是紅線違停,立足點是相同的2.樓主的車門並非突然開啟導致後方車反應不及我認為是後車很清楚看到樓主開車門放東西的動作他不肯多等一下,等樓主放好東西關好門他選擇在樓主門開著的狀態下起步開入車道表示他評估可以閃過樓主的車門但是他起步出來時車頭過了,卻擦撞到右側車門我想應該是距離評估錯誤或是方向盤太早往右打了 我投給 霖大 的分析一票。
argosyg wrote:事情描述:小弟的老婆...(恕刪) 個人覺得你肇責佔多數,紅線違停雙方都有,他撞你也有錯,但你大可不需從左側後座放背包以及抱女兒進入車內,你有其考量但因為你是可以避免的,而且你也沒關上車門,所以我認為你佔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