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車速限也有貧富之分


gi55123 wrote:
而且你怎麼知道你的120就是120
沒聽過快樂表嗎


噗...前兩天傳說要取消寬限值的時候,一堆人說不合理,現在第一頁有人說那只是謠言,果然又有人拿著速限要100%精確到處去要求別人了,說真的,大家都對速限的要求如此精準的話,取消寬限值超合理的啊
speak97 wrote:在01發這個只能討砲
01的立場是
逼車超出危險駕駛,恩...這是不好的喔
合法開在內線,有道德問題,該死,
你不能多想想需要趕路的人嗎,甚麼上廁所大便的論調,
palapala之類的通通出來了

johnsonu0075 wrote:
我知道不占用內線,也不會這麼做只是你說的是假設我說的是實際,在台灣不可能三線120並行,只是看不慣明明中線很慢,我也在超車,為何那些根本不管速限的人連個2~3秒都等不及,可以超過最高速限來趕車,就只有敢超速的人可以逼車而守法超車的人就只能吃土,這樣就又回到原點,有錢敢超速的就可以把內線當成他的專屬車道來逼你,這不是有錢人專用道路是什麼?


試問:
1.怎麼知道對方超速了?
2.又怎麼知道自己已經開在最高速限?

例子: 我和友人出遊,我的錶都在110左右,但他的錶卻已經>120(事後得知,還問我怎開這麼快)。

結論:
1.當你自認為你已經達到最高速限,所以利用"可以使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條法規來占據內車道時,可能自己"根本沒有達到最高速限",因為"每台車子的錶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大家的基準不一樣)"。
2.並不是不可以開內側車道,但要清楚"內側車道在車況流暢時,就是超車優先"。
3.不要碰到這種事情,就硬拿"超速"出來辯,除非你這輩子都是從不違規(法)的正義小超人。
4.有時"理直氣不壯",才是高手!凡事讓一步,你減少麻煩,還可積陰德,何樂而不為!

caleb0322 wrote:
在高速公路,右邊沒...(恕刪)


被你一講還真的有這問題!

我1.6cvt的小車,閘道匯入主線道只要沒車都能順順拉到超車道
並且直接辣掉前面的整排車,我每次都在想他們是不是忘記踩油門了!

難怪每次只要到閘道口車流就會亂、減速....
最高速是自己開爽的,每個人都馬宣稱自己合乎最高速,最高速哪會顯現在車殼給別人看到

最高速?最高速?車速沒顯現在車殼,誰曉得你到底是不是最高速?最高速有任何意義???

圖中車況沒有塞車喔,車主也是宣稱自己最高速





內線道為超車道~這樣就夠了

"在無塞車情形下得以最高速行駛內線"~~這種鳥規定必須刪掉

johnsonu0075 wrote:
那內側開120有錯...(恕刪)



對 我跟你的想法一樣

內線是超車用的沒錯

我也是 內線常常以錶速120

gps顯示大概是11x 多

算在最高了 但稍多一點到真實速120以上 有被照相的風險 我擔不起


假設不佔用內車道 我必定開車一直換車道





要如何得知自己龜在內線的時速是真實的最高時速呢?
看了幾頁去了...這種討論不會有結果啦
認為自己以最高時速占用內車道的人都有自己一套道理
認為前方占用內車道害自己超不過去的也是有一套道理

反正今天趕時間想超車(可能屎在滾、或是趕著送終之類的)
就只好靠自己啦
內側超不過 那就閃外側阿
真的閃不過 那就等時機
超到內側 洗洗玻璃吧
kuoyuan1 wrote:
人家在中線道開七八...(恕刪)


沒違法,但是很危險,因為與其他車車速差太多,很容易被追撞;沒違法,但是會造成車輛回堵,高速公路變慢速公路;沒違法不代表安全,沒違法不代表有公德心,而且,70~80應該開在外線,不是中線。
大家講那麼多都沒用啦,
那麼多年了,
還不是一堆人在超車道開八、九十,連最高速都不到。
重點是除了佔用還跟旁邊並排的一堆。
現在講最高速限佔用還太早了。
即然大家覺得佔用了,
就表示它的速度絕對不到最高速限。
最常看到的就是中線比超車道車速還快至少10km以上。

我相信有一小部份人不是故意的,因為是快樂錶。
但有更多開八十佔用的原因為何??? 誤差至少20%。
speak97 wrote:
在01發這個只能討砲
01的立場是
逼車超出危險駕駛,恩...這是不好的喔
合法開在內線,有道德問題,該死,
你不能多想想需要趕路的人嗎,甚麼上廁所大便的論調,
palapala之類的通通出來了



這不是01立場,各大國都是這樣,包含台灣也是,只是沒人遵守。
逼車是另一個議題,不要轉移焦點,現在重點在於佔用內線就是違法+沒有公德心,
大多有基本駕駛常識的車主就算遇到佔用內線車道的人也是摸摸鼻子自己從別線超。


簡單講
會在那堅持自己可以最高速限龜內線的人有以下特質:
1. 連基本法規也不懂,不知何謂非超車時請勿佔內線車道。
2. 沒有公德心的自私之人,凡事以法律為最底線,主張「我就沒違法啊,你奈我何?」(但這種人已違法也不知道,活在自己的世界)。


以上,不論法律、道德,沒有一樣佔的住腳,不知這些人在爭什麼?
johnsonu0075 wrote:
看到一則新聞速限10...(恕刪)
請勿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
請勿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
請勿以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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