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OneA9 wrote:
樓主可以自己去看大法官釋字535號就可以解決你的疑問了~
這種案例以前就發生過了
你的問題應該是說,如果你對警察回答"干你屁事"會發生什麼下場
我覺得你有很大的可能會被辦"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若警察主觀認為被侮辱,那他就可以主張這條法律來執行,將你依妨害公務來逮捕。
首先你違規在先,也許警察沒發現或者他不想開單而只是單純要對你盤查,你確不服的話,他當然可以主張你的違規對你強制盤查,這是沒問題的。
因為你的違規基本已經是符合臨檢的要件:『...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
所以說樓主如果你被警察盤查時,還是乖一點接受盤查,警察絕對不會無緣無故懷疑一個人是否有做非法之事,他們一定會依照當時的時間、環境去做合理的懷疑,除非樓主有很強的法律知識可以說服警察到他們無話可說,那你當然可以拒絕盤查
對!! 感謝你
我就是要這個
那干你屁事 => 也許太過偏激
有可能被警員不爽而在繼續刁難
那我應該說 "不關你們的事情" 或是 "這是我私人的事情" 就可以了吧
PDA 按一按 就快點讓我走吧
我比較怕剛好遇到趕時間
我就很想把證件給他和50元
然後對警察說:我趕時間 你看完寄回戶籍所在地 "蟹蟹呀"
我不敢說是因為 而且只是聊聊而已
路口15公尺不可停車 或紅線
所以我知道 不能說不能講的事情
只是我當時是個半夜
為什麼比白天停違規還容易
被當作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