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y-Lin wrote:我想也沒有規定,坐博愛座才須要讓座吧!不坐博愛座一樣可以讓座啊!
版主不用鳥他們
有人去查了,以下這段話,證明你可以不用讓他們
2.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紅色字的部分就是....沒塞車情況下,得以最高行駛速度行駛於內側超車道~
所以你開120別人要在超你車~他是違規的,已超速~
按照法律規定是這樣~
但是平常我開車也是討厭內側超車道有人檔住~
結論是...你可以不讓道,但是會讓後面的人心中無限幹!!
讓一下,讓他過,雖然機率不高,但只要有一次,人家有急事,不管任何事,都是美事.不要把心中的怨氣發在這種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