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bertChen wrote:為什麼有些人以最高的限速開在內車道還是被視為擋路呢?這個問題我一直不懂難道要去保障別人"超速"的權益嗎? 因為:你擋住路了...重點不在速度,在你有沒有保持超車道淨空,讓別人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超過你的車子。超速在這時候反而比較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是你有沒有淨空。你有淨空內車道,對方即使只快你一公里,也可以安全的超車,即使要花比較多的時間。但是你若不淨空,別人就要經歷兩次切換車道才能超車,危險性自然增加。在很多抓超速很嚴的國家,就常常看到別人以只比妳快1-2公里的速度在超車,但重點是超玩車之後她們都會切回外側車道。
我覺得應該沒人知道吧?!最好用大聲公.曾聽朋友說過,花東省道的車有個閃燈的習慣,就是如果剛經過一個電達測速,會用閃一下遠燈來好意提醒對向來車。結果,有次我那個朋友也對來車閃一下提醒,對方竟然立刻迴轉將我朋友攔下來.......
很多約定成俗的事,政府不是也沒規定?只要這觀念是正確的安全的合理的,其實我們應該都要盡力宣導並身體力行要等政府來規定喔...慢慢等吧君不見內側為超車道的觀念,在國外早就是大家都認同也遵守的默契在台灣,也是這兩年慢半拍的政府才開始宣導的當然我們也希望無能政府能以鐵腕措施強制規定,這樣才能消除外側車道超車的危險動作只要烏龜車不在,有內側可以超車,誰要再開到外側去超??
在台灣的高速公路開車,其實可以訓練自己的耐性........說真的,針對「內車道為超車道」這句話,我已經不相信了......我每天上班都需使用高速公路,非必要,我不會走內車道,因為走內車道不一定會比較快......在最慘的情況下,我在限速110的路段,我的錶速90km/h,gps錶速86km/h,開外側車道內側與中間車道的車都漸漸被我超車過去,我以超車的速度來推測,中間車道的車速約80km/h,扯的是最內側車道的車還比中間車道的車還慢......真的是有夠orz.........所以說,不耐住性子,開個車遲早被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