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假車禍嗎?連交通大隊的判定都讓人傻眼!?求救神人指點合解事宜

基本上你可以不必出面,交給保險公司就好了,我之前也發生過類似事件,教裁決所也盼我過失,但明明是小毛頭騎太快而且有在死角,幸好對方也只有小受傷。同樣的對方也是藉著裁決結果來個獅子大開口,但我的保險公司較我不要跟對方承諾任何東西,只要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理賠適宜。如果這點你的保險公司都搞不定,那就太遜了,下次換一家。保險公司有龐大的法律資源,不會讓他們於取與求的。

--阿任-- wrote:
那我問你你是不是已經...(恕刪)


打方向燈與否應該不是此事的重點
同向後方機車本來就不應任意超車
更何況樓主文中已經有說提早打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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