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0幾年時代......我曾參加某公共建設包商尾牙慶典~~
那時年少窮~~喝茫了~~騎著150機車往成功交流道騎......
直到發現.....怎路邊有牌子畫著梅花~中間還有一~~~還都沒有紅綠燈~~
完了.....我騎上高速公路了@@~~
酒也醒了@@~
沿路還不敢超速@@~被拍到還得了@@~
剩下的荒唐事就別說了~~
去年也常酒駕下班接女兒~~
直到有一天.....
交通隊朋友跟我說.....
你不要這樣~~
沒事就沒事~~
萬一撞到人......
你肯定黑掉~~
所以......
我只有下班後~~接女兒回家後~~確定不出門後......
我才會喝~~~
出門喝~~搭捷運~~拜託計程車大哥~~
這都是喝酒的"成本"~~
我也不喜歡喝個酒~怕東怕西的(不如在家喝@@)~~
最重要的.......
酒駕撞到人........
我拿啥賠人家??????
再多的下跪~~
再誠意的道歉~~
再多的賠償~~
都弭補不了受害者家屬的悲痛~~~
所以我十分贊成對酒駕者.....嚴刑懲戒~~~
懇請大家支持~~
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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