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道內側開慢車的下場! 轉PO


阿智1517 wrote:
在國道內側開慢車的下...(恕刪)


水啦~~~~~
YOGI wrote:
速限100我會開10...(恕刪)

這麼有自信阿
那好挖
何時一塊出來呢
我全程在後方錄影交給交通部看結果如何?
時速無法控制在100%一致
才會有超車道的設計
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既然你要說超過100KPH就是違規
那你自己違規就很屌?
別人依法超車就說你不用讓
好厲害

BTW表速105~106KPH的話
實際你連100kph都不到啦
還很有自信的說在最大限速
笑死人

而且我清楚地問你"表"速
你也清楚的回答106-105KPH
該不會等等要凹是GPS速度吧?


高速公路有上坡有下坡
你保證全程達到最高速限?
神之腳?

YOGI wrote:
速限100我會開10...(恕刪)


01真棒!!終於見是所謂神人的理論
小弟佩服佩服,永遠都在法律前法律後的
完全可以不用考慮道德禮節
什麼都要用法律來看生活,我看你的高度也不過如此
懇求你把車牌告訴大家,讓大家避而遠之
也祝福你永遠活在所謂法律的生活裡吧
因為你的人生完全不懂的變通
完全以自我為中心,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再次讓小弟佩服佩服阿,原來世上真的有這種人

YOGI wrote:
有急事,請你去租救護車或搭警察北北的便車
台灣哪時有這個道德標準:有急事就可以超速,大家要體諒他讓他!


情,理,法是社會運作的基本條件,法律是道德規範的[最低標準]

新聞常常播送,家有急事,請警方幫忙開道超速前往目的地,如果只講法,那也只能警車超速而已啊!回頭警方會開車速罰單給你嗎?

有急事!人行道規定也不能從事跑步等活動,要跑步請前往健身中心或運動場,我就不相信真的急著屎都快跑出來了,還在慢步在人行道上,避免超速....
LouLo Design Center
超車道不管後面來車時速多少
後車比你快就是要讓

我也蠻討厭龜車擋的
都要繞到外車道再繞回來
對我也蠻危險的
所以我繞回來內道會順便拐一下那台死不讓的龜車
有點想從天窗扔包垃圾出去

碰到有渦輪車,大老遠就蹦得很大聲的,我也是會讓
如果我要開省油,時速95-100
我會龜在中線或是外側
並不是每次上高速公路都跟打仗一樣
但眼睛要記得帶出門(看後照鏡用的)
1.內線為超車道.就算是以最高限速行駛,如外車道無車,請讓開,保持超車道順暢.因為你認為的最高限速不一定是最高,總有一天,你會遇到速錶壞了的"隊長"(你,我都有可能)
2.超不超速,跟內外線道無關.這是兩碼事,超車道就是超車道.是讓人超車的好嗎!
3.個人絕對支持"紅斑馬",嚴抓開在超車道,又自以為是的"隊長".
loulo.tw wrote:
.高速高路三線道,有三台車,時速都是100km且更佔一個車道併排前進,那整條高速公路都給這三台車買斷了,不是嗎?

所以才有超車道的定義!..(恕刪)


超車道不是這樣定義!

如果大家都是依法最高限行駛,表示這時高速公路已經達到『法定』最高速限行駛

現行法律規定超車及在超車道行駛都不能超速

你無法超速行駛,但不能歸咎於前車導致堵塞,造成堵塞是法律本身

如果你要說10K,抱歉那不是法律規定,而是警察北北的行政裁量

因此,只要大家行駛在10K內,『依法』大家都是等同以最高速限行駛

大家路權是平等的,你無權要前車讓路!
yaka.CHEN wrote:
2.超不超速,跟內外線道無關.這是兩碼事,超車道就是超車道.是讓人超車的好嗎!
3.個人絕對支持"紅斑馬",嚴抓開在超車道,又自以為是的"隊長
...(恕刪)


行駛內側車道『超車』仍不能超速,不信你去問警察北北!

就樓主貼出罰單及網友貼出交通部宣稱短片,要低於最高速限甚至是80K,才會被認定為路隊長!

ssmmss wrote:
速限100別人開11...(恕刪)

當然有錯~
因為內車道是超車道~
YOGI wrote:
超車道不是這樣定義!

如果大家都是依法最高限行駛,表示這時高速公路已經達到『法定』最高速限行駛

現行法律規定超車及在超車道行駛都不能超速

你無法超速行駛,但不能歸咎於前車導致堵塞,造成堵塞是法律本身

如果你要說10K,抱歉那不是法律規定,而是警察北北的行政裁量

因此,只要大家行駛在10K內,『依法』大家都是等同以最高速限行駛

大家路權是平等的,你無權要前車讓路!

真的好有自信唷
很簡單啦
證據會說話
我幫你在後方全程錄影啦
這麼有自信應該義不容辭想出來證明才對啊


一直說最高速限
請問你要怎麼保證啦?
為什麼會放寬10公里
就是一定都有誤差範圍
所以才有超車道
解除這個誤差造成的堵塞問題
偏偏你就是要擋在內側超車道造成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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